张家港人才房申请条件 张家港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材料

张家港人才房申请条件 张家港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材料

申请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
申请方式:线上申请
申请网站:江苏政务服务网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申请人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站 , 进行用户注册/登陆,切换区域至苏州市张家港市,进入张家港旗舰店“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点击“人才安居购房贴资格认定”,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在职在岗或创办企业正常运营的证明材料 。如系创新类人才,须提交申请人自引进以来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以及由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书;如系创业类人才,须提交由所在区镇科技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书 。

(2)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 。文件规定不受该条件限制的人才无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
(3)首次购房证明材料 , 所购房屋为普通商品住房(一手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所购房屋为存量住房(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交易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证书 。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
(5)审核部门要求补充提交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
【张家港人才房申请条件 张家港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材料】注意:尚未进行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的人员须先进行分类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申请人才安居购房贴资格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