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个税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扣除期限:
【威海个税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扣除期限】1.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
2.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
温馨提示: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 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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