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在江苏离婚需要回户籍地办理手续吗

外省人在江苏离婚需要回户籍地办理手续吗

【外省人在江苏离婚需要回户籍地办理手续吗】不需要 。
21个?。ㄗ灾吻⒅毕绞校┦凳┙峄榈羌呛屠牖榈羌恰翱缡⊥ò臁笔缘?。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
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一方户籍为南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协商一致的,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

2、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江苏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 结婚证、离婚协议,在居住证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办理离婚登记 。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