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居民身份证管理服务指南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居民身份证管理服务指南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居民身份证管理服务指南
一、泰安市户籍人员首次申领必须到户口所地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实行全市通办 , 可到就近派出所申请;临时身份证实行全市通办 , 现场制发 。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 由派出所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 , 当场完成资料审核和人像、指纹信息采集 。经核对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后,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自受理之日起 , 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


1.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应当持居民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2.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应当持个人申请和原居民身份证到就近公安派出所申请 。到期换领收取工本费20元 , 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40元;

3.公民补领居民身份证 , 应当持个人申请到就近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按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挂失 。收取工本费40元;
4.公民申请办理临时身份,应当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就近派出所申请 。收取工本费10元 。
二、泰安市外户籍人员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 , 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派出所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对已办理居住登记的 , 当场办理 。
对暂无办理居住登记的 , 实行告知承诺 。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本人符合就读、居住、就业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不再审核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当场办理 。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居民身份证管理服务指南】对首次申领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以及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公安派出所不予受理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