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中满族嫔妃为什么容不下汉人妃子

在很多清宫戏里 , 满族的嫔妃非常不待见汉族的嫔妃 , 就连等级上也有明显的差距 ,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康熙年后 , 清宫后妃制度大体定型 , 其中设八个等级并有一定限额 , 即: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 , 至于贵人、常在、答应这三个等级 , 则不设定数 。
图片来源于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 , 清宫中后妃地位的高低与紫禁城的格局也是对应的 , 其中乾清宫和坤宁宫专属于皇帝和皇后 , 其他嫔妃居住的东西十二宫则如星辰一般簇拥在乾清、坤宁两宫之旁 。
按清宫的选妃制度 , 后宫女子都要从旗人女子中挑选 , 其中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从八旗(含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中选秀女 , 通常隔三年进行一次;另一种是从内务府三旗(即清朝起家时由皇帝自领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 , 也称“上三旗”)中的普通旗人家挑选秀女 , 每年进行一次 。
图片来源于网络
内务府三旗的选秀主要为宫中挑选宫女 。按当时规定 , 皇太后配有宫女十二名 , 皇后十名 , 皇贵妃、贵妃各八名 , 妃、嫔各八名 , 贵人四名 , 常在三名 , 答应两名 。
这些在宫中服役的宫女 , 除个别被皇帝看中而升为妃嫔外 , 其他大都服役到二十五岁后放出宫外 , 自行婚嫁 。
至于八旗的选秀 , 那就要严格多了 , 因为这是为皇帝、皇子、皇孙和各亲王、郡王等王公物色婚姻对象 , 并非所有旗人家庭的适龄女子都可参加 。
按规定 , 参选家庭尚有在京和外任官员及文武职的区别 , 具体情况如下:在京为官的 , 文职须七品以上、武职须六品以上;外任官员则文职须五品以上、武职须三品以上 。
换言之 , 当时能参选的均为相当品级的旗人官员家庭女子 , 而且必须在十三岁到十七岁之间 , 身无残疾 , 方可备选 。
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记载 , 在应选之日 , 参加选秀的秀女们由神武门进至顺贞门外等候 , 然后由太监按名册顺序引入 , 通常是五人一排进行初选 , 初选中的还要再度进行复选 。
复选中被选中的秀女 , 优秀的留在皇宫成为后妃候选人 , 其余则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 。清廷之所以对选秀作出如此严格的规定 , 一来是为了保证满洲贵族血统的纯正与高贵;二来也是因为清宫中嫔妃(包括相应的宫女)较前朝大大减少 , “三千佳丽”的现象在清朝已不复见 。
当然 , 清宫嫔妃大量减少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 , 那就是:满汉不婚 。
应该指出的是 , 满汉通婚在清初原无禁例 , 作为笼络汉人的一种策略 , 一度还受到清廷的鼓励 , 如将宗室女下嫁前明降将等 。
入关之后 , 满汉婚娶仍无禁忌 , 顺治皇帝还曾发布谕旨 , 鼓励满汉通婚 , 其中称:“朕欲满汉官民共相辑睦 , 令其互结婚姻 , 前已有旨 。嗣后满洲官员之女 , 欲与汉人为婚者 , 先须呈明尔部 , 查其应具奏者即与具奏 , 应自理者即行自理 。其无职人等之女 , 部册有名者 , 令各牛录章京报部方嫁;无名者 , 听各牛录章京自行遣嫁 。至汉官之女 , 欲与满洲为婚者 , 亦行报部;无职者听其自便 , 不必报部 。其满洲关民 , 娶汉人之女 , 实系为妻则方准其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