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美术综合分 2020年湖北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三 )


第四章 其他入学考试要求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 。第十三条 各专业类型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均不得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报考提前批文理类考生)必须通过生源地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 。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未组织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联)考的,只需通过我校校考即可报考 。第十五条 考生在进行全国高考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时,所填报的我校专业志愿有校考专业合格要求的,必须与考生本人取得的校考合格证专业类型一致,即绘画设计类(含动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三类合格证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美术理论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或书法类专业统(联)考本科合格后,方可在填写高考志愿时填报我校该类专业 。若因部分省份针对该条款有相应的招生政策限制,与我校本年度招生其他政策与规则不符,则该省份考生不符合我校该类专业报考条件 。第十七条 凡有省份对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本科层次有多条分数线的,按最高分数线执行 。第十八条 校考考试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时间安排表》 。各专业简介请登录我校官网()查询 。
第五章 校考及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校考各科分值为100分,共计三门考试科目(各专业类考试科目详见后附《本科专业目录》),总分为300分 。学校将严格按照《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湖北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评卷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与程序,客观、公平、公正地实行封闭式评卷 。第二十条 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 。考生请于2020年4月15日后登录专用系统(点击进入)查询校考成绩,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符合本章程所有条件以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专业省统(联)考与校考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下列规则进行录取:(一)绘画设计类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 。考生录取成绩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取考生校考最高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专业方向)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方向),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专业方向)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二专业(专业方向)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 。
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调剂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专业方向)进行录取 。3.绘画设计类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2 。(二)书法类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 。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2.书法类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60%+校考专业成绩×40%)×2 。(三)服装表演类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 。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校考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四)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 。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五)提前批文理类1.无省专业统考与我校校考要求,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 。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分文科、理科两类,分别按照高考文科、理科文化成绩分类排序,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