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三只金毛( 二 )


宣传治理并举 , 推动市民文明养犬
采访人员从黄石市公安局了解到 , 3月4日至5日 , 该局治安户政支队、下陆分局分别在南京路社区和团城山万达广场进行文明养犬主题宣传 , 引导市民文明养犬 。之后 , 各城区分局将通过开展主题宣讲、入户宣传、网络宣传、媒体报道以及设置标语、标牌等多种方式 , 落实文明养犬常态化宣传引导机制 , 持续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据悉 , 今年截至3月4日 , 全市共捕捉流浪犬172只 , 开具不文明养犬责令改正告知书74份 , 办理犬证57个 。此外 , 近期天气回暖 , 市民外出遛狗频次上升 , 市公安局各城区分局还将紧盯公园、广场等重点部位 , 早晚重点时段 , 加大警力投入 , 开展不文明养犬巡查 , 及时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 。

带宠物进餐厅、乘公交 , 遛狗不牵绳 , 不主动清理宠物排泄物这些不文明行为既影响公共卫生环境又威胁他人的健康安全《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这些不文明行画上了“重点”▼

养三只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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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明文规定公民应当文明饲养宠物 , 做好宠物日常管理 , 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
在本市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饲养犬只的 , 应当遵守养犬管理的相关规定 , 不在禁养区内饲养犬只 , 不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携带犬只出户应当使用犬链(绳)牵引 , 即时清除或者清理产生的粪便 。
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范围 , 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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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按照《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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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未使用犬链(绳)牵引的 ,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 没收犬只 。
未即时清除或者清理犬只粪便的 , 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或者清理 , 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编辑丨柳文娟
来源丨东楚晚报
校对丨陈 刚
审核丨吕旭辉
监制丨余清明
发布丨黄石日报融媒体中心
出品丨黄石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