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京毅( 二 )


但是另外一位接近他的人士评价说 , 郭性子比较急、锋芒毕露 , 有时会有“莽撞”或者“缺乏冷静思考”之感 。
至于郭所在的商务部条法司的职责 , 业内人士向采访人员介绍 , “简单说 , 条法司的职责是法规的制定和法律适用标准的释明 , 也就是说 , 条法司制定的法规 , 如何适用 , 要请条法司来解释 。事实上 , 这种适用的解释 , 权限是相当大的 。”
在商务部内部 , 一个重要的事项 , 肯定是需要几个部门一起会签的 , 条法司肯定是其中之一 。以外资并购为例 , 有几项是肯定要去条法司审批的 , 例如是否符合外资产业指导目录 , 还有根据十号文的规定 , 外资合并 , 金额在1个亿以上的 , 要去商务部批 , 等等 。
“此外 , 投资公司中 , 境内出去的和境外进来的 , 都要商务部批 , 这些都要条法司参与会签 。”
经济犯罪
受贿
据检方指控 , 2002年间 , 郭京毅受托促成首创公司设立外资公司 , 找到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处长的刘伟 , 两人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提供了帮助 。事成之后 , 郭京毅和刘伟以5折价格 , 从首创公司下属企业开发的北京西三旗雪梨澳乡小区各买了一套别墅 。郭京毅获利123万余元 , 刘伟获利124万余元 。
2005年 , 某企业因违规使用外汇 , 遭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查 。郭京毅受该公司委托 , 出面让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提供帮助 。事后收受该公司人民币160万、美元25万、港币22万 , 共计人民币387万余元 。
此外 , 郭京毅为他的老同学、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介绍代理项目 , 并为张玉栋代理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提供帮助 , 收受张玉栋贿赂78万余元 。2004年至2007年间 , 郭京毅还为某电器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 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110万元 。在起诉书中 , 检方共认定郭京毅受贿844万余元 。
承认指控当庭悔罪
据悉 , 郭京毅早在预审阶段 , 就对受贿罪的指控表示认可 。庭审开始之前 , 公诉人和辩护人在进行交流时 , 也均同意对控辩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 , 简单出示证据 , 不做详细陈述 。法庭上的郭京毅最终也表示认罪 , 没有为自己做什么辩解 , 他的律师则为他做了罪轻辩护 , 希望法庭考虑多种因素对其宽大处理 。在庭审最后 , 郭京毅表达了悔意 , 称“走到今天这一步 , 完全是我自己造成的” , 并表示会尊重法院的判决 。
【郭京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