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昇的次女是洪之则 。在父母的教育和熏染下,她成长为一名在当时小有名气的女诗人 。她参加过蕉园诗社,是诗社中年龄最小、辈份最晚的成员,还出版过自己的诗集,整理过父亲的遗作,还参与过蕉园姐妹集体评点《牡丹亭》传奇,并为此写过跋文(见附录) 。洪之则后来嫁给杭州郊区一个比较贫寒的秀才,丈夫没有考取功名,又青年早死 。洪之则早早做了未亡人,用文学生活打发未来的孤寂岁月,一生也很不幸 。
洪昇生前很以此女为荣,以她的才华,以她的薄命,洪昇在创作《红楼梦》时,把她列入“金陵十二钗”末尾,不是很自然的么?作为蕉园诗社成员中唯一的晚辈女诗人,与《红楼梦》十二钗中巧姐的身份地位不是完全吻合么?洪昇的妻子黄蕙与洪昇的母亲是亲姑姑侄女,与《红楼梦》中王夫人、凤姐、巧姐三代人的关系相同 。《红楼梦》中的“狠舅奸兄”,当是指书中王仁和贾芹一流,而不是贾环和贾芸 。
回头再来看《红楼梦》中的大姐和巧姐,在洪昇的原著中,应该是当作两个人写的 。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时,应该是怀抱巧姐手牵大姐的 。太虚幻境判词中的“一从二令三人木”,属于拆字法,合起来就是一个繁体的“检”字,抄检大观园后,王熙凤就应该“哭向金陵”了 。武康县就位于杭州通往金陵的路上,说她们母女“哭向金陵”事出有因 。
红学界猜测什么王熙凤被“休”回娘家了,死时用一张破席卷着拖出去了,都是毫无根据的瞎猜!说这话都让人恶心 。大姐应该在凤姐逃出家庭后死掉了,死时凤姐一定十分痛恨“狠舅奸兄”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红楼梦》中“恨舅奸兄”的罪名是“爱银钱、忘骨肉”,不是“卖骨肉”,见死不救就够狠够奸了,无须再把巧姐卖入风尘,那样写来太恶心人,《红楼梦》作者必不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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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巧姐应该在随母亲离开家庭后,娘俩不时得到刘姥姥的接济,最后在刘姥姥的撮合下,嫁给城郊一户并不富裕的读书人家,最后的下场也应该是“薄命司”中人物,否则不入“十二钗”行列 。《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的原型,很可能就是武康县经常接济黄蕙母女的县“教谕”郑兰谷的丈母娘 。郑兰谷也有两个同洪昇女儿差不多大的儿女,两家“儿女时更抱”,关系很密切 。洪昇在武康并没有其他实在亲戚,“哭向金陵”似乎就是投奔她去的 。他的园子里种了好多蔬菜,经常给黄蕙送些青菜或干菜,这些在洪昇诗中都有记载 。
《红楼梦》作者交代此书是根据“亲历亲闻”创作的,以上这些同洪昇夫妻和两个女儿的遭遇完全相契合,进一步说明《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洪昇 。《红楼梦》书中的巧姐年龄暴长暴缩,大姐与巧姐似二似一,是因为创作中作者对原稿屡次修改造成的 。著书时大姐早已死去,于是删去大姐归结成巧姐一人;巧姐又是蕉园诗社成员,故可入“金陵十二钗”行列 。
至于书中后四十回那些对巧姐沦落风尘、刘姥姥筹钱赎买、把巧姐嫁给板儿等附会之谈,实在不值一哂,因为这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文字,并非洪昇原意 。我们的某些红学专家,似乎不把金陵十二钗的下场,都猜成风尘女子就不过瘾似的,莫名其妙地让湘云、妙玉、巧姐最后都当上了妓女,心理状态实在有点下流 。《红楼梦》作者创作时心中钟爱着姐妹,不可能这么下作地糟蹋姐妹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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