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玩笑报复致3死被执行死刑: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二 )


警方事后调取相关监控画面大致还原了冯某当晚实施犯罪的行经路线:19点10分经过小可巷,第一次进入单元楼;19点16分出单元楼,朝惠丰巷方向走去;19点22分经过小可巷,第2次进入单元楼;19点24分出单元楼,经过小可巷,朝金鱼岭正街方向走去;20点26分由金鱼街正街朝附近一家医院方向走去……

男子因玩笑报复致3死被执行死刑: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文章插图
↑案发后,警方赶到现场调查
实际上,其中一对受害人李某某夫妇,并不在冯某当晚行凶计划之内,他的真实目标是张某,但误将李某某夫妇当作张某父母 。冯某后来交代,他当时从李某某夫妇家里出来之后,想着张某没出现,觉得不甘心,认为张某会去探望被送到附近医院救治的伤者,便藏匿在医院内准备伺机杀死张某,如果张某不出现再想办法逃跑 。
当晚11时,警察在医院停车场内将冯某成功抓获 。经鉴定,冯某被抓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mg/100ml,经检测,冯某未吸毒 。
【动机】
曾与一名被害人开玩笑
事后被嘲笑怀恨在心,持刀报复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冯某1963年出生,一直未婚,也无子女 。
据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冯某与张某、赵女士系邻里关系 。2020年1月,冯某在席间吃饭时,与赵女士开了一个低俗玩笑,后赵女士常以此玩笑在街坊朋友间嘲笑冯某,冯某便对赵女士怀恨在心 。
同时查明,冯某臆想其二嫂拿钱让张某转交给自己,并误认为张某居住在其隔壁楼,但一直未见到张某,便认为张某要黑吃他的钱,由此对张某怀恨在心 。
不过,张某后来告诉民警,他虽认识冯某,但彼此之间没有交往和经济往来,也没有矛盾纠纷 。冯某的弟弟和其二嫂亦证实,2019年12月,冯某通过弟弟拿了1300元钱给二嫂,让其帮忙缴纳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但其二嫂没有通过张某向冯某转交1000元钱 。
另据冯某供述,他之前和赵女士关系还可以,经常一起喝酒 。年初吃饭跟赵女士开过低俗玩笑,当时赵女士没说什么,他以为这事儿就过去了,但不久后听到风言风语,大意是说他长得丑,没本事没钱,还想和赵女士耍朋友之类等 。
据认识冯某与赵女士的街坊证实,冯某曾与赵女士开玩笑,后赵女士嘲讽冯某,冯某为此讨厌和反感赵女士 。据冯某供述,杀害赵女士是因对方长期散布关于他的一些不好的言语;杀害赵女士的哥哥赵某,是他以为其是赵女士的男朋友,而对方当时在门口挡着他 。
事后,检方指控冯某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相关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死刑】
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据悉,1988年,冯某曾因犯抢劫罪获刑1年6个月,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3年 。
冯某的亲人证实,其家族没有精神病史,冯某在上世纪70年代末曾进工厂上班,后因家庭纠纷将其父亲伤害致死被判刑13年,刑满释放后靠打工和吃低保为经济来源,其低保卡由其二嫂代为保管 。在熟悉冯某的亲人和街坊四邻的印象中,冯某个性较孤僻,平时说话喜欢东拉西扯,长期酗酒,喝酒后几乎无法交流,易耍酒疯 。
据四川惠诚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专业方法对冯某进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冯某属于饮酒后犯罪,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2020年6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相关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属共计15万余元 。
男子因玩笑报复致3死被执行死刑: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文章插图
↑冯某被警方抓获,指认现场摄影杨烈
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冯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冯某酒后为泄愤,持刀先后闯入两户居民住宅,捅刺四名无辜被害人,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冯某曾两次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犯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依法核准对冯某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
12月6日上午,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冯某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
【男子因玩笑报复致3死被执行死刑: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