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公益组织:赈济灾民开办平民学校( 二 )


网络配图
在清末民初的特殊时期 , 苏州市民公社以社区自治的形式填补了当时政府机构因政局动荡、经费支绌、制度缺失、统治不力造成的种种空白 , 但这种组织毕竟不是法定团体 , 也缺乏长期存在政治土壤 。国民革命胜利后 , 南京国民政府加大了对各类社会团体的整治力度 。
1928年3月 , 这个“为外邑所未有”、特殊时期公益性质的组织 , 犹如昙花一现 , 在成立不到20年的时候就被迫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所幸的是 , 它的档案资料比较完整地保存了下来 , 这对当今社区自治乃至社会管理也能够发挥其积极的借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