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认为烟草还魂:明朝崇祯帝颁布禁烟令(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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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认为烟草还魂:明朝崇祯帝颁布禁烟令】太平天国对抽烟者的态度更加严厉,《天条书》载明:“凡吃黄烟者,初犯责打一百,枷一个礼拜;再犯责打一千,枷三个礼拜;三犯斩首不留 。”清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贼禁》记载:“犯吸黄烟者的枷责,以烟置枷上,荷之游街 。”抽几口黄烟,轻则一顿棒打,还要夹上木枷,插上烟杆游街示众;如果没被打死,还想再来上那么几口,过一把烟瘾,便会被砍去首级,尸首分离 。
但道光、咸丰年间以后,随着清王朝的日益衰落,“控烟令”也成了一纸空文,致使“烟民”剧增,“上自王公贵族,下至走卒乞丐,莫不人口衔一支烟以鸣得意 。”故此,人们将吸纸烟、吸鸦片、打麻将和嫖娼并列为晚清“四大公害” 。
清康熙三十年进士张翔凤在《种烟行》诗中称:“吁嗟老农勿健羡,此物鸠毒奇莫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