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西方总有种族主义者?主要原因是什么( 六 )


在这个意义上,需要反对的种族主义并不只是一种“偏见”,它首先是一种具有某种强制性的安排,一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 。无论是“反差别的”种族主义(如种族同化主义)还是“爱差异的”种族主义(如种族隔离主义),其要害正是这种侵犯人权和基本的个人自由的强制性 。如果以上面的叙述为例,即禁止黑白通婚与强制黑白通婚同样是“种族主义”的,而“反对种族主义”在这个问题上只能意味着婚姻自由 。
由此塔吉耶夫提出了“种族主义的一种典型类型”: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的共同特征首先是“个人或群体的本质主义分类意味着个体缩小到其所属的群体或其自然的或本质的原共同体的某种代表的地位 。生来如此,也就如此 。也应当停留在如此的地位 。归属被认为不仅是作为风格和整个内容的思想的前提,也是标准的前提 。……这等于是将个体非个体化了 。”
为什么以及如何反对种族主义
这样也就提出了塔吉耶夫所说的“反种族主义的根据”问题 。为什么种族主义是坏的?是因为它妨碍了人类大同?还是因为它侵犯了人们间的差异?塔吉耶夫分析了几种关于“为什么要成为反种族主义者”的答案:“以启蒙思想的名义”;“以科学真理的名义”;“以善的名义”;“以避免最坏的名义”;“以和平和平等的名义”;“以差别权的名义” 。他针对这六种回答都提出了质疑,然而他并没有给出自己的正面回答 。
但是笔者认为塔吉耶夫实际上已经通过全书的叙述阐明了他的回答 。那就是“以自由的名义” 。塔吉耶夫认可多元主义,但条件是“文化多元主义”不能成为推行“文化内一元化”的借口 。真正的多元主义必然尊重每个人的选择,而无论是“反差异的”还是“爱差异的”种族主义,其共同点都是剥夺这种选择权,通过“将个体非个体化”而导致将人非人化 。塔吉耶夫此书最后的结论可以概括为书中这样一句话:“反种族主义的根本两难命题是:必须尊重差别,一边保持人类的多样性;或是混合的义务,一边实现人类的同一性 。”
而这个人类同一性指的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能够摆脱这种“两难命题”的“同一性”指的只能是:自由 。一个人(注意:必须落实到每个有意志的自然人,而不仅仅是似乎与谁都有关又无关的、不知由谁来代表、谁有权代表其意志的某个抽象的“全体”)无论属于哪个种族,他都有权利(在不侵害别人类似权利的前提下)认同于或是“认异”于他想认同或认异的那个或那些“文化” 。换言之,真正有意义的“文化多元主义”,其“多元”必须落实到每一个人,而不是仅仅落实到某些密不透风的“文化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不知由谁划定,由谁代表,人们既不能从中出来,也不能由外进去 。“文化多元主义”如果仅仅是要加固这些“文化箱子”并把世间众人分别装进这些箱子里去,那它就蜕变为不折不扣的文化种族主义了 。
那么,每个人都可以“多元”了,会不会把这个“文化”给解构掉,人们的“差别”也将不复存在?当然不会!正如信仰自由只是解构掉了神权专制与异端审判,却不会解构掉宗教本身,也不会消除各宗教的差异及各自的个性一样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世间亿万兆民各自的种种个性或曰“偏见”都不会消除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偏见”类似的人们还是会凝聚共识而形成各种“文化” 。而且在此情况下“差异权”虽然不能成为让人就范的强制手段,“差异”却不会因此消释:归根结底,如果一个民族或“文化”中的每个人都能发展自己的个性与创造力,又何愁这个民族或“文化”会没有自己的个性与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