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平安英雄”卢静:用真善美守护平安

□河南法制报采访人员薛华通讯员薛宏冰王瑞苗/文图
她负责的未检工作成绩突出,连续3年全市排名第一,该院未成年人检察科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她发起实施的“一家两基地”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项目被评为漯河市检察机关“十佳特色品牌”;她个人获得“漯河市青年岗位能手”“漯河市最美政法人”“临颍县最美政法人”等荣誉称号。
她是临颍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检察科负责人。不久前,她被评为全国“平安英雄”。
真--守护真相与正义
卢静,人如其名,有一股柔婉沉静的气质,虽然说话柔声细语,但是很有力量。
“我心目中英雄的品质就是舍己为人。我离英雄的距离还很远,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工作。”谈及获得全国“平安英雄”称号,卢静谦虚地说。
相比获得的荣誉,卢静更在意的是犯了错的孩子、犯了罪的孩子有没有被扶正、有没有被社会接纳、有没有打开心门迎接新生。
在卢静看来,检察工作的意义不是办理了多少案件、获得了多少荣誉,而是要执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卢静,1987年9月出生,新乡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2年7月,她研究生毕业后考入临颍县司法局工作,2016年5月,考入临颍县检察院工作。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她先后从事公诉、未检工作,尽管岗位在变,但不变的是她对工作的热忱。
“做检察工作最重要的是要细心。卢静是一个很较真儿的人,案件交给她让人放心。”谈到卢静,该院党组成员曹政宇赞不绝口。
曹政宇告诉采访人员,初到检察院工作时,卢静参与办理了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李某与夏某是朋友关系,夏某酒后与李某发生口角并将李某捅伤。尽管夏某未对李某进行赔偿,但李某要求对夏某进行从轻处理。理由为夏某是酒后冲动对李某造成伤害,且夏某不富裕,没钱对李某进行赔偿。
在进一步询问李某时,卢静得知夏某经常出售电动车。“经常卖电动车的夏某怎么会没钱赔偿李某?其中有没有猫儿腻?”卢静心里充满了“问号”。带着问题,她再次到看守所提讯夏某,最终挖出了夏某在外地陆续盗窃10余辆四轮电动车并低价出售的犯罪事实。
在近3个小时的讯问中,卢静固定了夏某盗窃的犯罪证据。她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漏罪进行补充侦查后一并起诉。最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夏某有期徒刑9年,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多名买家进行追诉,守护了公平正义,捍卫了司法权威。
2019年,卢静参与开展未检工作。为了更好地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她不断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积极深入学习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吃透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很快成为该院未检部门的骨干力量。
“必须对小浩(化名)进行惩罚,使他认识到盗窃的后果。”在办理未成年人小浩的盗窃案时,卢静态度坚决。在她看来,惩罚小浩更有助于其成长。
年满16周岁的小浩因盗窃被取保候审。其间,他又因盗窃手机被当场抓获。为了让小浩充分认识到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卢静表示一定要依法对小浩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对小浩作出刑事处罚,判处小浩拘役3个月、罚金1000元。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小浩表现良好,也未重新犯罪。
善--善德善行善为
“卢静很善良、很能干,善于做未检工作,工作也很有思路。”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利民说。这也是认识卢静的人对她的普遍评价。
卢静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刚满16周岁的小阳(化名)因为好朋友和他人发生矛盾,出于义气出手帮忙,被卷入一场聚众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