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问答(二)

青岛市接种安排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6-11岁无禁忌人群原则上“应接必接”,3-5岁人群积极引导“应接尽接”。
力争11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2月25日前完成全程接种,12月底前查漏补种。
3-11岁人群如何组织接种?
在校在园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儿童进行接种,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儿童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门诊接种,并将接种情况反馈学校(幼儿园)。
非在校在园儿童:由社区组织或家长个人预约接种。
监护人和3-11岁儿童因接种疫苗耽误工作、学业怎么办?
监护人及3-11岁儿童可以疫苗接种作为事由,向所在单位、学校请假两天(其中1天用于接种、1天用于受种儿童健康观察),并在完成接种后持接种凭证向所在单位、学校销假,监护人所在单位及儿童所在学校应予以支持。对因疫苗接种造成课业延误的,学校应及时安排补课。
新冠病毒疫苗能否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问答(二)】 原则上不能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需要间隔14天以上。接种应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受种者遇到了动物咬伤或者出现外伤,应不考虑时间间隔,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或者破伤风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