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四级/一级最严重 精神残疾鉴定标准,精神残疾分几级( 二 )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0分1分2分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012
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心012
职业劳动能力012
社交活动能力012
《注》:无精神残疾 , 五项总分为0或1分 。
精神残疾的检查方法 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即精神残疾鉴定标准进行检查 。各项评分 , 除去与知情人交谈 , 同时应结合对病人的观察和必要的交谈询问以确定五项的评分 。
指导语:(向知情人交谈)
以下五个问题 , 是对病人社会功能的评价 。请您根据他(她)最近一个月的情况结合与病前的比较给予回答:
1、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个人生活料理情况 , 比如是否按时休息、个人卫生习惯(比如洗脸、洗澡、理发、刮胡子) , 梳妆打扮、衣着整洁、住处卫生、主动进餐、二便料理等情况 。
0分-----与病前差不多 , 或偶有小问题 。
1分-----确有功能缺陷 。需要督促或协助 , 已经给他人增加了负担 。
2分-----严重功能缺陷 。绝大部分或全部生活料理需要由他人照管 , 给别人造成很大负担 。
2、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在家庭日常生活中 , 能否做到他(她)最起码应该做的事 。比如与家人一起吃饭 , 分担部分家务劳动 , 与家人一起看电视 , 搞卫生 , 参与家庭事物讨论 , 修理家用物品 , 对家庭必要的经济支持等等 。
0分-----与病前差不多 , 或仅有轻微异常 。
1分-----确有功能缺陷 。不履行义务 , 或每天在家中呆坐至少两小时 。做什么事都很被动 。
2分-----严重功能缺陷 。几乎不参与家庭活动 , 不料理家务 。
3、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
本条评定病人在近一个月内 , 对待配偶、父母、子女或同住亲属有无亲密感情与责任心 , 能否与他(她)们相互交往、交换意见 , 情感上或生活上的关心与支持 。是否 关心孩子的抚养教育、关心家庭成员的进步与前途 , 关心家庭今后的发展与安排 。对未婚病人还应了解他(她)们择偶的态度 。
0分----与病前差不多 , 或仅有轻微异常 。
1分----确有功能缺陷 。夫妻间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很少交流与关心 , 对子女缺乏关怀 。对家庭安排缺乏关心 。
2分-----严重功能缺陷 。与家人经常争吵或在家不理任何人 。对孩子完全不管 。对家庭的将来一点也不考虑 。未婚者对择偶态度不可理解 。
4、职业劳动能力
本条评定近一个月病人病前掌握的职业技能(指在职人员)学习能力(指学生)或家务劳动(指病前无职业 , 已休学待业或离退休者)水平有否下降 。是否按常规行事 , 按时上下班 , 按时校学习 , 家务劳动能否因精神病已受到影响 。
0分-----无异常 , 或只有些小问题 。
1分-----确有功能缺陷 。不能按时上下班 。职业工作已降低档次 , 学习成绩或家务劳动水平下降 。也包括因精神病待业、病休及休学、病人可恢复工作或学习 , 尚待安排者 。
2分-----严重功能缺陷 。因精神病症状明显而不能工作与学习 , 不能料理家务 。
5、社交活动能力
精神残疾鉴定标准中本条评定病人近一个月没与人们交往与参与社会活动的情况 。包括:对同事、同学、亲友、邻居以及与生活工作等需要接触但不一定熟悉的人(如汽车售票员、商店售货员┅┅)的接触与交往情况 。主动走亲访友情况 , 主动逛商店、购物、去娱乐场所活动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