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车辆1月份通行费可查 2月份按新规则正常结算

据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消息 , 近日 , 各地对1月份ETC车辆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交易积压数据进行了集中处理 , 并扣除了前期已通过和未结算的通行费 , 形成月结单和扣款通过短信发送给 ETC 客户 。2月1日起 , ETC客户在通过高速公路时 , 将按照运营规则实现正常结算 。
据了解 , 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份现可查询1月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情况;北京、河南2月11日 , 山东2月12日 , 河北、吉林2月13日 。如有问题 , 可联系各省(区、市)ETC发行服务机构 。

ETC车辆1月份通行费可查 2月份按新规则正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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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全国高速公路网收费系统的优化调试工作已基本完成 。2月1日起 , ETC客户在通过高速公路时 , 将按照运营规则实现正常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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