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声一线调研丨拆不掉的非法陵园 谷城中国之最( 二 )


该拆除的未卖墓地被沙土隐藏
为了了解被侵占的土地性质和违法占地的行为,采访人员多次联系弋江区的相关部门,区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去问一下 。
弋江区民政局的曹副局长则说要跟上级汇报,采访人员表示在芜湖,可以随时沟通,此后再联系就不接电话了 。
曹副局长:我不能随便接受你的电话(采访) 。
采访人员: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
曹副局长:你在芜湖?具体的我要跟你讲的话,必须要跟上级汇报,才能跟你说一些事情 。
拨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弋江分局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了解情况的人在开会,晚些时候会回来 。但后来采访人员一直拨打电话都没人应答 。
直到发稿前,采访人员也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正面回应 。
墓地现场
现在,义兴村黄山头自然村的村民代表对违法占用村民集体土地建造陵园一事,纷纷表达了诉求,主要围绕三点: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墓地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或退赔;三是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虽然《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中要求禁止非法买卖、转让、出租墓地,但黄山头自然村的这种情况依然存在 。其他地区有哪些好的经验值得借鉴?如何解决我国殡葬设施供应不足问题?
在殡葬管理专家鲍元看来,黄山头自然村的墓地属于非法公墓,理应撤除,并按照管理办法从严处罚 。鲍元表示:“根据民政部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属于公益性公墓的应该是由村民委员会建立,应该征得村民的同意;属于经营性公墓的,应该是殡葬事业单位负责建立 。目前来看是被村民投诉的这家公墓不属于这两种类型,明显属于非法公墓,按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应该撤除并恢复原貌,还应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
针对此类违法侵占土地私建墓地的情况,一位某地的基层民政局局长表示,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违规墓地可以进行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并要求恢复原状,但罚款没有力度,恢复原状,更是难上加难 。
鲍元认为,目前的殡葬改革确实困难重重,原因就是《殡葬管理条例》迟迟出不了新的版本,但也有不少地区做得比较好 。他表示:“由于国家层面的殡葬条例出不了台,所以各地都是自己摸索探索,这样就出了很多问题 。当然好的一面是华东地区,沿海部分城市殡葬改革相对都搞得比较好 。”
调研采访中采访人员得知,近年来,湖北省谷城县一直在大力发展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 。一位当地的村民就表示,现在火化、安葬都方便了很多,大家的传统观念也在慢慢转变 。村民说:“自愿过来的,这里环境还是好些 。以前都是自己安葬,送墓(抬棺材)也要有钱,送墓都两三千 。”
对于如何引导和带动老百姓纷纷将散葬的亲属安葬在公益墓地,谷城县民政局局长陈厚建给出了自己的建议:“谷城惠民殡葬实际上是第一位的,家里有老人不在了后免费托运、免费火化、免费冷藏,这一点让老百姓省了很多麻烦 。过去老墓的整治,他愿意迁,基本上是免费迁过去,老百姓也很支持用这种方式 。他迁这个县里给他搞了一个补偿,这样老百姓得到实惠 。”
陈厚建介绍,谷城县能在公益性公墓建设中探索出的新模式,实际上是推动了政策的调整 。“比如我们搞林地手续,开始都不让搞,我们一边建一边恢复它的绿化,恢复它的种植,没有大规模毁林 。他是害怕你毁林子,你要硬是抠着这个文件,都不准建(公墓),事情永远都搞不成 。实际上基层的工作还是有一点担当,有一点创造性,有一点结合实际 。”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