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何勤劳却不富有?( 二 )


中国以“勤劳”对冲“制度成本”
正如前面所提,近二十几年中国的制度在不断朝着有利于市场交易的方向变迁,但一个公认的事实是,其与真正的市场制度结构还相距甚远,特别是产权保护制度的变革还只是近两年的事情 。可是,这些不足并没有阻止中国经济近二十几年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 。这种经历似乎否定了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命题 。
其实不然 。促使经济增长的资本包括自然实物资本、人力资本和制度资本 。即使一国的制度资本欠缺,但如果人力资本或自然资源出奇地丰富,那么这两种资本可在一定范围内弥补制度资本的不足 。也就是说,人力资本和制度资本有一定的相互替代性 。在给定的人力资本与自然资本的情况下,如果想挖掘其最大潜力并使市场达到最深化的地步,那么制度资本则会是决定性因素 。
我们可以用劳动力成本和制度成本在一定范围内的替代性来解释中国过去二十几年的经历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也相对很廉价的劳动力,这种劳动力优势在经济增长初期可以弥补、对冲高的制度成本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 。
为了更形象地说明这一道理,我们不妨想像这样一种局面 。假如郑州市要盖一栋特别的仿古中国戏曲大院,用料全部是传统的青砖青瓦,并且要用全国能找到的最好泥土烧出的青砖青瓦 。结果其建筑公司找到江西景德镇,决定从景德镇买来1000万吨泥土,每吨售价为100元,共10亿元 。
为了说明问题,假设大家对法院解决合约纠纷的能力都不放心,由此导致的局面是,景德镇卖方在没有收到付款之前不肯发货,而郑州建筑公司又声明在没有收到货之前决不放款,原因是在没有可靠的正式司法的情况下,双方都不相信书面销售合约能值几个钱 。怎么办呢?有两种选择:双方要么选择“绝对不跟陌生外地人交易”(那么跨地区交易无法进行,全国经济的发展会因此受阻),要么通过某些运作上的安排来规避“交易制度风险” 。
一种规避交易合约风险的办法是把这笔“大交易”分成100份“小交易”,每次运10万吨泥土,等两天将泥土运到郑州之后,郑州公司立即付给景德镇卖方1000万元 。这样,即使哪一次郑州方不能付款,卖方最多损失掉1000万元,而不是整个交易的10亿元 。但问题是,如果分100次交货,而每次“小交易”又需要两天时间才能完成,那么整个交易需要200天才能做完 。相比之下,如果正式司法能够非常可靠地处理合约纠纷,那么双方就能以交易合约为准,签约即可发货,整个交易可在两天里完成,而不是要等200天 。
在这里,“制度成本”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郑州的中国戏曲大院工程被拖后200天,而不是立即就可以开始 。当然,如果整个经济的市场交易环境都是如此,那么人们在单位时间里创造的价值就会在整体上很低,也就是生产率很低,每人每年能完成的交易次数和交易量都会很少,经济增长就慢 。当然,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市场(比如跨区域市场)可能根本不会发展 。第二,本来两天可以做完的交易被拖延到200天完成,在中国或许还能接受,原因是劳动力成本低,而且劳动力数量也多,只是“多辛苦一点而已,忍一忍就过去了” 。相比之下,如果是在劳动力成本高的国家,这种规避交易风险的安排显然在经济上不可行 。换言之,正是由于廉价的劳动力,我们才有对冲高制度成本的可能性 。第三,正因为制度资本的欠缺才使人们单位时间的产出(生产率)不可能高,每天能创造的价值低,反过来又使人们的收入不可能高,迫使劳动收入只能很低 。因此,制度成本的最终表现形式是人们的低收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