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知论( 三 )


不可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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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知论相关物理学上有一个着名的“延迟实验”,让光子通过两条可能的路径,具体走的那一条,可以通过之后再决定 。把光子推广到实物粒子仍然有效,只是操作难度更大 。请注意两点:1、这个事件发生的具体状态是在事件发生之后决定的;2、事件发生的具体状态由人来决定,我们可以主观决定 。如此看来,世界存在的客观性确实值得怀疑 。这里有点攻击唯物主义的意思,唯物主义自己声称科学要与实验相结合,如果实验结果与其不符,则不排除这一巴掌打到自己脸上的可能 。当然,这个观点的漏洞很大:首先,量子力学必须正确,量子力学在巨观上并没有被套用,只在微观上被实验证实,量子效应如果用到巨观物体上,其与承认世界客观存在的偏差将极小极小,如此小的时空在实践上肯定是没有太大意义的 。其次,量子力学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果是应为它採用了对世界的另一种描述方式,这与用常规方法描述世界,再加一个“量子参数”来修正它,哪个才是对的?这不过是看哪个更好用而已,较为简单的数学过程和较为完美的物理解释选择了前者 。其四,为什幺的归结问题 。“在对自然的认识过程中,我们会提出许多的为什幺,而你试图去解答一个为什幺的时候,你并没有彻底地回答他,而只是将这个问题归结到另外一个为什幺上,通常后者使人更感可信,或者更难以回答 。而这个过程还可以继续下去,形成了一条由为什幺连成的链条 。”---------------------《坍缩》这注定了至少有一个为什幺是不可解释的 。其五,物理是不绝对的 。我们对物理理论,与其说是认识,不如说是猜测 。除数学逻辑中既可能证明又可能证否的命题外,还有3类命题:可能证明也可能证否的,比如“这里将发生一场灾难” 。不可能证明却可以证否的,比如“没有人能登上这座山” 。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证否的,比如“圆周率中有无限个为零的小数位” 。很不巧,所有的物理定律都是不可能绝对却可以证否的命题,我们永远也不能确定其总是对的,其随时可能被反例推翻,不要说“实践证实理论”,因该说“实践证否理论” 。对这样的理论,与其说是认识,不如说是假说 。(唯心主义或许可以避免这一问题,可其仍然免不了不可知或脱离客观事实 。)其六,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从外界得到的信息是真实的,这一点本质上和第五点相同 。我们如何才能了解世界呢?看?听?想?那不过是视觉,听觉,和大脑中的化学反应,这些完全有可能是假的,比如,你的大脑被装到了一个瓶子里,并在特定的地方接上电极,模拟视觉,听觉,嗅觉等,而你自己还以为自己活得好好的呢 。或者,你是昨天才出生的,你大脑中的记忆不过是被人为输入的,因此你误认为你已经生活了很多年 。你永远也没办法确信眼前的是真实,不过是凭经验猜测而已 。其七,我们不具备完全认识世界的信息基础 。认识一个事物(知识性认识)的过程不过是将那一个事物的信息储存在大脑中,对于整个宇宙来说,这不可能做到 。因为整个宇宙的粒子排列总可能数比我们大脑的要多,而我们的记忆信息不可能比我们大脑的信息多,因此不可能将整个宇宙的信息装进大脑,也就不可能认识整个宇宙 。综上所述,“世界是不可知的” 。历史评价评价的视界对不可知论的评价应当放在近代哲学认识论发展史这个总体性背景中来思考 。近代哲学认识论是从古代哲学本体论留给自己的哲学问题开始自己的历程的 。人们习惯于把希腊哲学本体论问题归结为这样一个问题:世界的本原(本体)是什幺?人们往往把本体理解为结构与发生学意义的世界本原 。这种解释没有注意到亚里士多德对本体论问题提法改变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并不是在发生学意义上寻问事物的形式是什幺,正如他所指出的,所谓本体(形式)就是一事物何以成为一事物的基本规定性 。因此,亚里士多德追问“本原”问题时,他思考的并非“构成事物的最终元素是什幺”这个问题,而是另外一个问题:一事物或一类事物是这样,它何以是这样 。譬如,一张桌子、一棵树何以是桌子、是树,而不是其他 。这种追问方式,表明古希腊哲人已经意识到人们感知到的世界与理智所把握的世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前者是变幻莫测的,后者是能够认识或理解的;前者是不真实的、不可靠的,后者是真实的、可靠的 。用日常语言的辞彙讲,就是人们看到的现象世界并非是原本的本体世界 。古希腊人的这种意识势必引发哲学家的思考:作为一类事物之共相的“一般”与这类事物中的任何一个之间是什幺关係?经过近200年的争论,阿奎那宣布,一般有3种存在形式:1、作为宗教创造的理念,它存在于事物之先;2、作为事物的形式,它存在于事物之中;3、作为事物的概念,它存在于事物之后 。这个结论表征古代本体论研究已经走到了自己的终点 。因为,就一般与个别的关係而言,一般除了这3种存在形式之外,人们还能构想哪些存在形式呢?这样,近代哲学不能不追问如下一个问题:既然人直接面对的是个别事物,那幺,人们头脑中关于与“直观表象”不一致的“事物一般”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换句话讲,人所拥有的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品格的知识是如何形成的?近代早期哲学家思考这一认识论课题时,潜在地以这样几个原则作为解决问题的基本哲学公设,也可以称之为基本信念:认知的对象在我们之外存在着;科学(即知识)的任务是寻找和把握隐藏在直观表象背后的决定直观对象存在和运动的形式(即原因、规律、本质);能够完成这一任务的力量是人的理性(即理智);理智的能力是绝对无限的,没有其不能认知的东西,甚至包括“上帝”;最能体现人本质力量的就是理智,因此,理智活动(也即科学认识活动)表征着人存在的全部意义 。近代哲学家,无论是经验论者,还是唯理论者,在这些基本公设问题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 。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实证科学的视角看待近代哲学家提出的各种认识论问题,把哲学家讨论认识的起源、观念的性质、普遍性範畴的作用、知识的分类、知识的限度等问题,理解为对实际认识活动和已有科学知识的特徵和本质的描述性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