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职 侍卫( 二 )


古代官职 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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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前侍卫腰牌康熙时特设御前大臣和领侍卫内大臣、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职务,没有固定的员额和等级限制,由皇帝亲自选授 。这些人基本主满洲、蒙古王公勛戚子弟、宗室子弟及主皇帝所赏识的侍卫中擢其优者 。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不归领侍卫内大臣管辖,均归御前大臣管理 。御前大臣均由勛臣和军机大臣充任 。自乾隆朝任命蒙古科尔沁贝子札尔丰阿兼任后,经常由满蒙亲贵王公兼任 。此外,还设有“御前行走”、“乾清门行走”的职务,也属于侍卫制度中的一部分 。虽说是一种虚衔,但“行走”带有“见习”、“预备”之意,赏此衔者,可与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一样,成为内廷近御之臣,并经常奉差、执事 。如乾隆四十年赏给乾清门行走的有贝勒永福、贝子弘午;道光七年赏乾清门行走的有贝勒奕纶;光绪十五年赏御前行走的有载濂、载泖、载漪、载泽等 。因此,御前侍卫、御前行走、乾清门侍卫、乾清门行走等作为一种不固定的侍卫制度,因其接近皇帝,对于王公大臣来说,意义是无比重要的 。而作为清朝常备的侍卫机构——侍卫处,曾改称“领侍卫府”,负责统领侍卫、亲军 。其管理人员有: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六人,上三旗中每旗各二人担任 。其职责是挑选侍卫、亲军,训练弓马骑射等技艺,侍卫的考核升降,日常的宿卫值班,朝会、御门听焉得地列侍,皇帝出巡时随扈守卫等等 。领侍卫内大臣均由皇帝直接钦选,通常由内大臣、散秩大臣及满八旗都统、大学士、尚书、将军中选授 。
隶属于侍卫处的侍卫 。包括:一等侍卫——也称“头等侍卫”,正三品,60人 。二等侍卫——正四品,150人 。三等侍卫——正五品,270人 。蓝翎侍卫——正六品,90人 。
随旗行走的宗室侍卫一等侍卫9人 。二等侍卫18人 。三等侍卫66人(后来增加了从五品的四等侍卫一职,这一职务仅仅作为宗室侍卫中三等侍卫被降职的一个等级) 。
挑选制度挑选近御侍卫有四种人可以:首崇满洲最早只有上三旗,到雍正时,为了加强对下五旗的控制和笼络,挑选近御侍卫的範围也扩大到了下五旗)恩宠勛贵皇帝的御前侍卫或近身侍卫很多都从成年且有武艺的宗室子弟里选 。一般后来飞黄腾达的满族大员多半在年轻时是侍卫,这些侍卫是很容易等到皇帝的信任和宠幸的 。如索尼、索额图、傅恆、福康安、鳌拜、遏必隆、肃顺以前全当过侍卫 。
古代官职 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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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甲与汉侍卫在清代的定製中,汉人依例不得入选侍卫,甚至在“天子自将”的上三旗中.侍卫也仅在满蒙子弟中挑补,汉军上三旗不在其中,除个别世家勛臣的汉族权贵子弟外.汉人没有执事宫中的资格 。但是,武进士挑补侍卫确是一个例外 虽说首崇满洲,但蒙古八旗中上三旗也可以入选,且蒙古八旗侍卫的数量也不在少数 。就人口比例似乎不小于满洲八旗 。但是清皇宫侍卫、京师八旗劲旅中的精锐前锋营、护军营、中军营、火器营中只能是满蒙八旗,而严禁汉军旗人进入 。余下的满蒙旗人和汉军旗编入骁骑营、水师营、键锐营等部队 。在康熙至乾隆时期,準噶尔部被平定.额鲁特蒙古诸部以及原在蒙古王公控制下的回疆诸部的王公、伯克等也归附清王朝,西北边疆得到了统一 。清廷对于归附的回部首领也给予了较高的待遇,有的也赐予侍卫之职,这就是所谓的“回子侍卫”,是行政府为拢络新疆回部少数民族上层人物,而授予的侍卫之衔 。近御侍卫新疆平定后,清廷利用各种恩抚手段,以拢络、怀柔当地的厄鲁特蒙古及回部王公贵族,除任命其担当这些地区中下级官职外,还将许多人陆续召入京师,有的给予种种赏物,有的赐予宅第财产.有的结为姻亲,还有的即授为御前行走、乾清门行走或各等级侍卫职,以示大清皇帝对他们的优渥眷爱 。如丹济拉原为噶尔丹手下重臣.降清进京后即被康熙帝授为散秩大臣,其子多尔济塞卜腾也被授予一等侍卫 。又加噶尔丹之子塞卜腾巴勒珠尔被俘时年仅l 4岁,康熙帝也予以宽有,并授为一等侍卫,还将宗室之女嫁给了他.后封为镇国公额驸 。在乾隆四十年、四十一年、四十八年、四十九年(1775、1776、1783、1784)等年度宫中筵宴、赏赐清单中,经常见有“赐厄鲁特蒙古、回子侍卫”某某的奏报,说明在清中期以后,“回子侍卫”已经如蒙古侍卫那样长期执事宫中.近侍于皇帝身边了 。从史籍记载上看.在清代统管回疆各地城市的官员多数分为两种,一种是朝廷直接委派的官吏 。另一种则是由当地上层贵族担任的“伯克”,分掌地方各项事宜 。伯克的名称很多.所执掌的任务也各不相同,如阿奇木伯克为总管,伊沙噶伯克为协理,噶杂拉齐伯克掌地亩钱粮,商伯克管征输粮赋,哈子伯克管诉讼等等 。这些当权的伯克中有许多人.先后被朝廷授以各等级侍卫衔 。清制度规定:凡有御前、乾清门行走之衔的王公台吉伯克,可于每年年班朝觐时入京一次(少数人亦可久居京城);其余有侍卫之衔的伯克,需三年始得入京朝觐一次 。每次伯克们入京朝觐皇帝之时,通常要携带各地所产方物,贡入宫中和分赠各级官员,藉此表达自己对皇帝和朝廷的效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