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空间( 二 )


建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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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地位建筑空间被认为是建筑的最基本内容,建筑的特性就在于它使用这种将围合在其中的三度空间形式来表达自己的使用价值和艺术价值,并且这些价值只能通过直接的体验才能领会和感受,而体验的过程又必须是一个时间的延续,这就为建筑空间增添了新的一度,而使之成为四度空间 。因而,创造完美的建筑空间和创造完美的建筑形式一样,对于建筑设计至为重要 。空间分类封闭空间用限定性比较高的围护实体(承重墙、各类后砌墙、轻质板墙等)围合起来,在视觉、听觉等方面具有很强隔离性的空间称为封闭空间 。封闭性割断了与周围环境的流动和渗透,其特点是内向、收敛和向心的,有很强的区域感、安全感和私密性,通常也比较亲切 。开敞空间开敞空间的开敞程度取决于有无侧界面,侧界面的围合程度,开洞的大小及启闭的控制能力等 。相对封闭空间而言,开敞空间的界面围护的限定性很小,常採用虚面的形式来围合空间 。开敞空间是外向性的,限定度和私密性小,强调与周围环境的交流、渗透,通过对景、借景等手法,与大自然或周围空间融合 。与同样大小的封闭空间比较,开敞空间显得更大一些,心理效果表现为开朗、活跃,性格是接纳性的 。固定空间固定空间一般是在设计时就已经充分考虑了它的使用情况,功能明确、位置固定、範围清晰肯定、封闭性强的空间 。可以用固定不变的界面围合成 。常用承重结构作为它的围合面 。可变空间可变空间又叫灵活空间,与固定空间相反,可变空间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的需要而改变其空间形式,是受欢迎的空间形式之一 。可变空间的优点主要体现在:①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求,适应快节奏的社会人员变动而带来空间环境的变化 。②符合经济的原则 。可变空间可以随时改变空间布局,适应使用功能上的需要,从而提高空间使用的效率 。③灵活多变性满足了现代人求新、求变的心理 。如多功能厅、标準单元、通用空间及虚拟空间都是可变空间的一种 。类型感受型动态空间动态空间是利用建筑中的一些元素或者形式给人们造成视觉或听觉上的动感 。静态空间安静、平和的空间环境也是人们生活所需,与动态空间相比,静态空间形式稳定,常採用对称式和垂直水平界面处理 。确定型实体空间主要是指範围明确,界面清晰肯定,具有较强的领域感的空间 。空间的围合面多由实体的材料构成,一般不具有透光性,所以有较强的封闭性,往往和封闭空间相联繫,可以保证有一定的私密性和安全感 。
建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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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体空间相对应的一种空间形式就是虚拟空间,通过人的心理,用象徵性的、暗示的、概念的手法来进行处理,也可以说虚拟空间是一种“心理空间” 。没有明确的界面,但是它有一定的範围,它处在大的空间之中,与大空间相通,但它又有自己的独立性,是空间中的空间 。模糊空间空间的界定不是那幺明确,处在实体与虚拟两种形式之间,在室内与室外之间,封闭与开敞之间,公共活动与个人活动之间,自然与人工之间,形成交错叠盖,模糊不定的空间,称之为模糊空间 。其它类型交错空间交错空间就是使空间相互交错配置,增加空间的层次变化和趣味 。现代空间设计不满足于封闭规整的方盒子式的简单层次,在空间的组合上常常採取了灵活多样手法,形成複杂多变的空间关係 。结构空间建筑要依靠结构才能实现,现代建筑空间的结构也是多种多样的 。以往人们总是把建筑结构隐藏起来,表面加以装饰,而随着对于结构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人们发现结构与形式美并不一定是矛盾的,科学而合理的结构往往是美的形态 。迷幻空间迷幻空间主要是指一种追求神秘、新奇、光怪陆离、变化莫测的超现实主义的、戏剧化的空间形式 。设计者从主观上为表现强烈的自我意识,利用超现实主义艺术的扭曲、变形、倒置、错位等手法,把家具、陈设、空间等造型元素组成奇形怪状的空间形态 。相关学科自古以来,人类不断地寻找建筑和造型的表达形式 。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由于受环境影响,以相互交流的作用,人们创造了早期的建筑,生活方式等一系列的生产活动的工具,并且对不同的形、色、质都有了一种先入为主的认识观,久而久之这些认识具有了广泛的意义,成为特定的符号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这些符号形成为一门理论,引入到建筑设计当中去,形成了一门新的学科--建筑形态学 。形态学形态学又名造型论,形态学课程之于建筑设计专业的重要性,勿庸多言 。所谓建筑的造型设计,指用特定的物质材料,依据产品的功能而在结构、形态、色彩及外表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活动 。作为艺术与技术的结合,无论外观还是完全意义的建筑设计或其它相关设计,都必须解决包括形态、色彩、空间等要素在内的基本造型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看,形态学是一切造型设计的基础,贯穿于造型活动的始终 。现代造型艺术体系始于德国的包浩斯运动,它是以在科学而非个人感情基础上培养起来的视觉经验,将形式、色彩、肌理、材质等方面的训练及研究分离出来 。这类造型训练作为包浩斯的重要基础课程,一直为后来的设计专业教育所採用,并不断取得突破 。一方面更加紧密地与色彩、素描、构成等教学紧密衔接;另一方面更深入产品设计的各个角落,成为工业设计专业教学的一条内在主线,是产品造型设计的核心课程 。越来越多国内外的专家把基础造型训练及相关理论在建筑设计专业教学领域进行整,并列为“形态学”课程予以讲授,以系统全面地掌握造型艺术的相关理论及手法 。“形”通常指物体外在的形状,“态”则是物体蕴涵的“神态” 。因此,形态就是物体“外形”与“神态”的结合 。在我国古代便有“内心之动,形状于外”,“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等论述,指出了形与神之间相辅相成的关係 。形离不开神的补充,神离不开形的阐释;无形而神则失,无神而形则晦,形与神之间不可分割 。只有将形与神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对事物完整而科学的认知 。可见,形态要获得美感,除了要有美的外形外,还需具备与之相匹配的“精神势态”形态作为形式要素之一,是形式的基础 。形态学重点是通过外形把握其表现,即通过特点对观者所产生的心理效益去研究形态的“态势”或“生命态”表现,以设计上对形态注入感人的魅力为切入点 。类型学1、设计与传统历史和发展 随现代主义或功能主义出现危机而来的是人们重新对类型学的重视,即类型学复兴 。作为设计方法的类型学十分讲究理性 。欧洲一些建筑师认为人类的文明史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建筑类型 。义大利的格拉西认为建筑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这些类型进行集合、排列、组合和重建(组) 。罗西(Rossi)则认为一种特定的类型是一种生活方式与一种形式的结合,并进而认为房屋的类型从古至今在本质上没有变化,这些观点是一种传统和历史的特定视界,它是从历史的恆定面上看待历史上出现的建筑,即看待传统,这种视界又是从人类生活的文化角度来观察而非局限于实用的角度 。例如对现代生活中的建筑加以研究,可以发现许多新的建筑类型,如大型购物中心、高层办公楼、银行、机场等,但这仅是从功能分类上来认识这些建筑 。如从文化的角度讲,这些建筑形式均可从历史中找到先例,可从人类的文明史中发现 。这些新的形式大多可从历史上的建筑类型中衍化而来,可从对历史上的类型加以重组、构成而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