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特大跨境电信诈欺案( 二 )


3·10特大跨境电信诈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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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特大电信诈欺犯罪嫌疑人被押回厦门近年来 , 电信诈欺犯罪活动呈现新的特点 , 一些台湾犯罪嫌疑人为疯狂地对两岸民众实施诈欺 , 纷纷将拨打诈欺电话和转取赃款窝点转移到高棉、印尼、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 。“3·10”案的幕后组织者在中国台湾 , 话务诈欺窝点和转账、洗钱窝点在高棉、印尼等国以及广东、重庆等地 , 受害人在中国大陆 。“此案的成功侦破是两岸警务合作的一个创新突破 , 也是国际警务合作的一个成功典範 。”白少康强调说 。2010年12月以来 , 重庆、陕西、湖南、福建等地相继发生多起数额巨大的电信诈欺案件 , 台湾地区也发生多起民众被诈欺案件 。经警方调查 , 一个涉及两岸和高棉、印尼等国的特大跨境、跨国电信诈欺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要想仗打得漂亮 , 双方必须密切合作 。”两岸警方很快达成共识 , 及时交换情报 , 切磋会商 , 联合侦办案件 。今年5月 , 双方又正式派出工作组 , 赶赴高棉、印尼与当地警方协同办案 。“由于这属于新型网路犯罪 , 侦查工作遇到不少困难 。最大的难点就是如何取证、建立证据链条 。”廖进荣说 。当时 , 廖进荣带了14名工作组成员到达高棉 。“受客观条件限制 , 我们用了最原始的侦查方法 。”廖进荣讲了一个故事:有一天 , 侦查员在餐馆吃饭时 , 突然看到有人来订了很多套中国餐饮 。于是跟蹤到其住处 , 经过仔细侦查 , 这正是一个犯罪窝点 。而在印尼 , 侦查工作遇到一起“意外事件” 。“5月31日 , 印尼警方在监控一个犯罪窝点时被嫌疑人发现 , 于是立即行动 , 抓获了18名嫌疑人 , 并决定当晚採取全国抓捕行动 , 同时向我们徵求意见 。”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3·10”案赴印尼工作组组长陈小坤说 。最后经过双方沟通 , 达成一致:抓获的嫌疑人全部马上释放 , 并採取补救措施 , 不要打草惊蛇 。经过各方艰苦努力 , 证据链条已经充分掌握 。2011年6月9日 , 统一合围成功!大陆警方共抓获26名嫌疑人 , 台湾警方在台抓获162名嫌疑人;高棉警方抓获188名嫌疑人;印尼警方抓获177名嫌疑人;马来西亚和泰国警方也同步开展打击行动 , 分别抓获37名和8名犯罪嫌疑人 。“高棉政府高层对我们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 。尤其是在缉捕行动中高棉警方出动了400多名警力 。”廖进荣说 , 这也是海峡两岸警方第1次派出联合工作组前往第三地共同办案 , 最终取得双赢战果 。“印尼的华人积极主动提供窝点线索 , 提供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 , 而印尼警方也非常配合 。”回忆起这段经历 , 陈小坤感慨:“真诚是最好的交流合作方式 。”监管漏洞深层问题:追款、追责 , 亟待堵塞监管漏洞 , 保护人民民众财产安全“目前 , 大陆受害民众最关心自己被骗走的钱财到底能不能退回 。”陈小坤说 。由于受害人钱财主要都被骗到台湾犯罪集团手上 , 大陆警方已多次商请台湾警方、法务部门对押回台湾的嫌疑人依法严惩 , 追缴非法所得 , 返还受害民众 。据警方透露 , 此案现已查实的涉案金额有7000多万元 , 最终数据仍在进一步侦查统计中 。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个案 , 是重庆市江北区一位杨姓女士被该团伙冒充法院骗走399万元 。“这些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 。有的老人一辈子积蓄被骗一空 , 我们看到也是心疼不已 。”陈小坤说 , 公安部这次下这幺大力气 , 出动这幺多警力 , 正是怀着对老百姓的深厚感情 , 要为人民民众财产安全负责 。他认为 , 此案也暴露出有关部门的监管漏洞 。比如 , 网路电话为何能随意改号迷惑受害人?不法分子怎幺就能花几十块钱从民工手里买到一张身份证去银行批量开卡?这些监管上的漏洞都让电信诈欺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采访人员还了解到 , 电信诈欺案件中的追赃减损也存在困难 。犯罪团伙往往将赃款迅速通过地下钱庄汇到境外 , 或通过网上银行多级账户层层转账很快分散到世界各地很多银行卡上 , 警方拿着法律手续满世界跑 , 到处找银行和通信部门查电话、查账号 , 大大增加了打击成本 。“如果银行冻结嫌疑人涉案银行卡 , 禁止其境外转账和提款业务 , 赃款就无法转移到境外 , 犯罪成本增加 , 很多犯罪行为自然会减少 。”陈小坤认为 , 公安机关只有继续加强与电信部门和银行合作 , 共同堵塞监管漏洞 , 才能真正从源头上遏制电信诈欺犯罪高发 。廖进荣则指出了案件背后存在的大量个人隐私信息外漏的问题:“我们在搜查窝点时发现了一摞近1尺高的中国民众个人信息资料 , 内容非常详尽 , 不光有姓名、电话号码、住址 , 还有购房信息等 , 让人震惊……”他说 , 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各界都要负起责任 。“无论电信诈欺手法怎幺翻新 , 你只要捂紧自己的口袋 , 别人也没办法把你的钱骗走 。”廖进荣向老百姓支招 , 接到可疑电话时 , 第一时间拨打110向警方进行核实 。据了解 , 目前 , 大陆警方正和台湾警方保持密切联繫 , 全力组织核查、串併案件和追缴赃款等工作 , 并争取以这个案件为起点 , 深挖扩线 , 进一步摧毁在台湾的电信诈欺组织 。案件特点一个是作案年龄的低龄化 , 这些被告人的作案年龄都处于16岁-30岁之间 。他们主要是受台湾电信诈欺集团提供的薪酬、往返机票、食宿、旅游费用等等这些条件的诱惑 , 前往东南亚国家高棉设立窝点 , 参与到电信诈欺活动当中 。第二个特点是犯罪模式日趋组织化分工化和专业化 , 他们都是在台湾电信诈欺集团的纠集和安排下来分工配合 , 给受骗人打电话 , 在受骗人将钱存入到指定帐户以后 , 再马上由专人取款 , 并将现金存入到洗钱帐户 , 最终是进入到台湾诈欺集团头目的指定帐户中 。第三个是诈欺手段不断的翻新 , 这些被告人他们扮演不同的角色 , 分别冒充我国各地的公安检察机关、法院、银行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 而且通过网路电话平台虚拟改号技术 , 向我国大陆地区不特定的多数人群来拨打电话 , 虚构被害人名下信用卡涉嫌犯罪 , 需要对被害人财产进行核查比对等等这些事由 , 事由最终一步步诱骗被害人进行转帐或者汇款 , 来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