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锅庄舞协会( 二 )


兰州大学锅庄舞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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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旗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兰州大学锅庄舞协会” , 是在兰州大学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 , 由校学生自主发起 , 由各年级、各专业的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弘扬民族文化 , 舞动雪域风情;增进民族团结 , 丰富校园文化 。第三条 本社团的性质是:公益类社团 。第四条 本社团代表全体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 , 对全体社团成员负责 。第二章 机构设定第五条 本社团设会长1名 , 副会长2名;医学校区分会会长1名 , 副会长2名 , 宣传部部长1名 , 副部长2名;实践部部长1名 , 副部长2名;策划部部长1名 , 副部长2名;公关部部长1名 , 副部长2名;教练团总教练1名 , 副总教练3名 , 教练若干;各部部员若干名 。第六条本社团下设:兰州大学医学分会 , 宣传部、实践部、策划部、公关部、教练团6个部门加理事会 。第七条 本社团负责人通过公平选举方式产生 。第八条 本团负责人权利和义务如下权利:组织和领导本部门的活动 , 对本部门活动有一定的自主权 。义务:服从协会的领导 , 带领本部门部员做好本职工作 , 并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 为完成本协会的工作而努力 。第九条 会长职责:主持召开协会例会 , 主持协会的管理工作 , 组织实施协会的计画和方案 ,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係 。第十条 各部门职责:理事会:由兰州大学锅庄舞协会会长1名 , 副会长2名 , 医学校区分会会长1名 , 教练团总教练1名组成 , 负责协会活动的决策 。宣传部:负责对协会及协会的各项活动进行全面宣传 , 并对外代表本协会形象 。实践部:管理协会经费、做好每次活动的具体事项、每周六活动设备搬运等后勤工作 。策划部:负责拟订协会活动的策划方案;起草档案资料;策划协会活动;与其他各部门积极交流等事项 。公关部:负责协会与其他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 并负责对外接洽事宜 。教练部:负责对新会员教授锅庄舞;编排协会演出舞蹈;组织协会周六活动纪律 。第三章 会员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面向学校招收 , 每学年初进行纳新 。第十二条 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有责任感 , 有热情 ,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 , 对藏文化感兴趣 , 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 注重民族团结与交流 , 遵守校纪校规 , 未受学校或学院处分者 。第十三条 会员加入程式:在协会纳新期间 , 本人自愿的 , 填写本人资料存档 , 并交纳两张一寸相片和10元会费 。第十四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发言权;对协会的各项活动有知情权;对正在进行商讨的计画有提出建议、意见或倡议权 , 有自由选择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十五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服从协会的组织和领导 , 热爱并做好本职工作 , 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 认真学好锅庄舞 , 了解相关锅庄文化 , 积极从事有助于协会发展的活动 , 维护协会形象和荣誉 。第四章 活动第十六条 本社团的活动内容:丰富全校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 , 促进文化交流与沟通 ,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 弘扬民族文化 , 增进民族团结 。教授锅庄舞;组织会员到需要我们的地方进行联谊、演出;进行藏文化的调研和宣传;举办锅庄舞比赛和其他活动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活动範围:以本校为中心 , 逐步向其他院校及社会发展 。第十八条 本社团的活动方式:以团体活动方式为主进行锅庄舞的教授与练习 , 积极带动会员运用所学知识调研及宣传藏文化并按照具体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章 财务第十九条 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採取收取会费与对外合作、拉赞助等相结合的方式;适当向学校社团联合会或学校申请部分资金 。第二十条 经费用途:购买协会必备的相关设备 , 组织实施活动 。第二十一条 管理方法:会长负责经费的收支 , 实践部具体管理资金 。经费受其他负责人和会员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协会每项开支应把收据证明等存档 , 并付上用途说明;重大开支协会各部门讨论斟酌后决定 。管理方法:会长负责经费的收支 , 实践部具体管理资金 。会员拉赞助者 , 拉得1000元以下个人奖励15% , 拉得1000及以上者个人奖励12% 。以社团名义出演所得酬金 , 协会抽取20%充作会费 。第六章 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例会制度:每两周活动结束后召开例会 , 总结前面的工作 , 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 。第二十四条 奖励制度:基于协会成员的表现及其他会员的评价 , 每年评选出“优秀干部”及“优秀干事” , 授予证书并予以其他奖励;协会换界时参考会员在协会内的表现和贡献 。第二十五条 惩罚制度:对在协会内表现散漫 , 无所事事 , 连续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协会活动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 所交纳的会费不予退还;协会以后的活动将不再联繫该会员 。第二十六条 会员若确实有事不能参加协会活动的 , 应事先主动向协会相关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兰州大学锅庄舞协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製订之日起生效 。兰州大学锅庄舞协会2008年3月28日协会活动1. 聘请西北民族大学两名同学前来教授锅庄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