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 二 )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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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捲菸是指将各种菸叶切成菸丝 , 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 , 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 , 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菸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捲菸和雪茄型捲菸 。(一)甲类捲菸甲类捲菸是指每标準条(200支 , 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捲菸 , 其从价税率为5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 。(二)乙类捲菸乙类捲菸是指每标準条(200支 , 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捲菸 , 其从价税率为3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84号) 。(三)雪茄菸雪茄菸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菸为原料 , 用菸叶或捲菸纸、菸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 , 再用菸叶作为烟支外包皮 , 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菸草製品 。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菸和半叶卷雪茄菸 。雪茄菸的徵收範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菸 。其从价定额税率为36% 。(四)菸丝菸丝是指将菸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 , 再加入辅料 , 经过发酵、储存 , 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菸草製品 。菸丝的徵收範围包括以菸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 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菸丝等等 。酒(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 , 自2014年12月1日起 , “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本税目下设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酒精子目现已被取消)五个子目 。(一)白酒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粮食和薯类为原料 , 经过糖化、发酵后 , 採用蒸馏方法酿製的白酒 。(二)黄酒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 , 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製的酒 。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 , 黄酒分为乾黄酒、半乾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徵收範围包括各种原料酿製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三)啤酒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 , 加入啤酒花 , 经糖化、发酵、过滤酿製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 。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 , 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 。啤酒的徵收範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徵税 。(四)其他酒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 , 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 。其徵收範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複製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 。1.糠麸白酒是指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製的白酒 。用稗子酿製的白酒 , 比照糠麸酒徵税 。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 , 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 , 以及甘蔗、糖等酿製的白酒 。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为原料 , 经加温、糖化、发酵(通过酒麴发酵) , 採用压榨酿製的酒度不超过12度的酒 。酒度超过12度的应按黄酒徵税 。4.複製酒是指以白酒、黄酒、酒精为酒基 , 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製或泡製的酒 , 如各种配製酒、泡製酒、滋补酒等等 。5.果木酒是指以各种果品为主要原料 , 经发酵过滤酿製的酒 。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调配 , 沖加二氧化碳製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 。7.药酒是指按照医药卫生部门的标準 , 以白酒、黄酒为酒基 , 加入各种药材泡製或配製的酒 。(五)酒精(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 , 自2014年12月1日起 , 取消酒精消费税 。)酒精又名乙醇 , 是指以含有澱粉或糖分的原料 , 经糖化和发酵后 , 用蒸馏方法生产的酒精度数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也可以石油裂解气中的乙烯为原料 , 用合成方法製成 。酒精的徵收範围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高档化妆品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 。化妆品品种较多 , 所用原料各异 , 按其类别划分 , 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 。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本税目的徵收範围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 。(一)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製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 。(二)香粉是指用于粉饰面颊的化妆品 。按其形态有粉状、块状和液状 。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绒粉扑 , 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的小盒胭脂和胭脂扑 , 均应按“香粉”徵税 。(三)口红又称唇膏 , 是涂饰于嘴唇的化妆品 。口红的颜色一般以红色为主 , 也有白色的(俗称口白) , 还有一种变色口红 , 是用曙红酸等染料调製而成的 。(四)指甲油又名“美指油” , 是用于修饰保护指甲的一种有色或无色的油性液态化妆品 。(五)胭脂是擦敷于面颊皮肤上的化妆品 。有粉质块状胭脂、透明状胭脂膏及乳化状胭脂膏等 。(六)眉笔是修饰眉毛用的化妆品 。有铅笔式和推管式两种 。(七)唇笔是修饰嘴唇用的化妆品 。(八)蓝眼油是涂抹于眼窝周围和眼皮的化妆品 。它是以油脂、蜡和颜料为主要原材料製成 。色彩有蓝色、绿色、棕色等等 , 因蓝色使用最为普遍 , 故俗称“蓝眼油” 。眼影膏、眼影霜、眼影粉应按照蓝眼油徵税 。(九)眼睫毛商品名称叫“眼毛膏”或“睫毛膏” , 是用于修饰眼睫毛的化妆品 。其产品形态有固体块状、乳化状 。颜色以黑色及棕色为主 。(十)成套化妆品是指由各种用途的化妆品配套盒装而成的系列产品 。一般採用精製的金属或塑胶盒包装 , 盒内常备有镜子、梳子等化妆工具 , 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方便的特点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髮胶和头髮漂白剂等 , 不属于本税目徵收範围 。护肤护髮品(2006年以后“取消”该税目)护肤护髮品是用于人体皮肤、毛髮 , 起滋润、防护、整洁作用的产品 。本税目徵收範围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髮乳、烫髮水、染髮精、洗面乳、磨砂膏、焗油膏、面膜、按摩膏、洗髮水、护髮素、香皂、浴液、髮胶、摩丝以及其他各种护肤护髮品等 。(一)雪花膏是一种“水包油”型的乳化体 。雪花膏品种繁多 , 按其膏体结构、性能和用途不同 , 大体可分为微硷性、微酸性粉质雪花膏及药物性和营养性雪花膏四类 。(二)面油又称“润面油”或“润肤油” , 是一种强油性的“油包水”型乳化体 , 含有大量油脂成分 , 能起抗寒、润肤及防裂作用 。(三)花露水是一种芳香护肤用品 , 有杀菌、除臭、止痒和爽身效用 。它是以酒精、水、香精等为主要原料混合配製而成 。花露水与香水的主要区别是:花露水香精用量少 , 在5%(含5%)以下 , 酒精用量多 , 但浓度低 , 且要加入少量桂皮油、藿香油等原料;香水香精用量大 , 在5%以上 , 酒精用量少 , 但浓度高 。(四)头油也称“生髮油”或“髮油” , 是一种护髮美发用品 。(五)髮乳是一种乳化膏体护髮用品 , 按其乳化体的结构可分为“水包油”型髮乳和“油包水”型髮乳 。(六)烫髮水是使头髮捲曲保持髮型的日用化学品 。用于电烫(或冷烫)的叫烫髮剂;用于冷却处理的叫冷捲髮剂 。定型发水也按烫髮水徵税 。(七)染髮精又称染髮剂 , 是用于染髮、使头髮保持一定颜色和光泽的产品 。根据染料染髮后保留时间的长短 , 染髮精分为暂时性染髮精、半永久性染髮精和永久性染髮精三类 。(八)洗髮水又称洗髮液或洗髮精、洗髮香波 。一般採用硫酸脂肪醇的三乙醇胺与氢氧化胺的混合盐、十二酸异丙醇醯胺、甲醛、聚氧乙烯、羊毛脂、香料、色料和水作为原料 。洗髮块、洗髮粉应按洗髮水徵税 。(九)香皂(包括液体香皂) , 又叫化妆皂 , 是具芳香气味较浓的中高级洗涤用品 。是以动植物油、烧硷、松香和香精等为主要原材料 , 在一定温度下经化学(皂化)反应而成 。其花色品种较多 , 按其成分组成可分为一般香皂、多脂香皂和药物香皂三种 。徵收範围为各种香皂 。(十)其他各种护肤护髮品指本类产品中列举品名以外的具有润肤护肤护髮功能的各种护肤护髮品 。首饰珠宝玉石本税目徵收範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採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一)金银珠宝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製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二)珠宝玉石的种类包括:1.钻石:钻石是完全由单一元素碳元素所结晶而成的晶体矿物 , 也是宝石中唯一由单元素组成的宝石 。钻石为八面体解理 , 即平面八面体晶面的四个方向 , 一般呈阶梯状 。钻石的化学性质很稳定 , 不易溶于酸和硷 。但在纯氧中 , 加热到1770度左右时 , 就会发生分解 。在真空中 , 加热到1700度时 , 就会把它分解为石墨 。钻石有透明的、半透明的 , 也有不透明的 。宝石级的钻石 , 应该是无色透明的 , 无瑕疵或极少瑕疵 , 也可以略有淡黄色或极浅的褐色 , 最珍贵的颜色是天然粉色 , 其次是蓝色和绿色 。2.珍珠:海水或淡水中的贝类软体动物体内进入细小杂质时 , 外套膜受到刺激便分泌出一种珍珠质(主要是碳酸钙) , 将细小杂质层层包裹起来 , 逐渐成为一颗小圆珠 , 就是珍珠 。珍珠颜色主要为白色、粉色及浅黄色 , 具珍珠光泽 , 其表面隐约闪烁着虹一样的晕彩珠光 。颜色白润、皮光明亮、形状精圆、粒度硬大者价值最高 。3.松石:松石是一种自色宝石 , 是一种完全水化的铜铝磷酸盐 。分子式为cual6(po4)4(oh)8?5h2o 。松石的透明度为不透明、薄片下部分呈半透明 。抛光面为油脂玻璃光泽 , 断口为油脂暗淡光泽 。松石种类包括波斯松石、美国松石和墨西哥松石、埃及松石和带铁线的绿松石 。4.青金石:青金石是方钠石族的一种矿物;青金石的分子式为(na , ca)7-8(al , si)12(o , s)24(so4) , cl2cl2·(oh)2(oh)2 , 其中钠经常部分地为钾置换 , 硫则部分地为硫酸根、氯或硒所置换 。青金石的种类包括波斯青金石、苏联青金石或西班牙青金石、智利青金石 。5.欧泊石:矿物质中属蛋白石类 , 分子式为sio2?·nh2o 。由于蛋白石中sio2小圆珠整齐排列像光栅一样 , 当白光射在上面后发生衍射 , 散成彩色光谱 , 所以欧泊石具有绚丽夺目的变幻色彩 , 尤以红色多者最为珍贵 。欧泊石的种类包括白欧泊石、黑欧泊石、晶质欧泊石、火欧泊石、胶状欧泊石或玉滴欧泊石、漂砾欧泊石、脉石欧泊石或基质中欧泊石 。6.橄榄石:橄榄石是自色宝石 , 一般常见的颜色有纯绿色、黄绿色到棕绿色 。橄榄石没有无色的 。分子式为:(mg , fe)2sio4 。橄榄石的种类包括贵橄榄石、黄玉、镁橄榄石、铁橄榄石、“黄昏祖母绿”和硼铝镁石 。7.长石:按矿物学分类长石分为两个主要类型:钾长石和斜长石 。分子式分别为:kalsi3o8、naalsi3o8 。长石的种类包括月光石或冰长石、日光石或砂金石的长石、拉长石、天河石或亚马逊石 。8.玉:硬玉(也叫翡翠)、软玉 。硬玉是一种钠和铝的硅酸盐 , 分子式为:naal(sio3)2 。软玉是一种含水的钙镁硅酸盐 , 分子式为:camg5(oh)2(si4o11)2 。9.石英:石英是一种它色的宝石 , 纯石英为无色透明 。分子式为sio2 。石英的种类包括水晶、晕彩或彩红石英、金红石斑点或网金红石石英、紫晶、黄晶、烟石英或烟晶、芙蓉石、东陵石、蓝线石石英、乳石英、蓝石英或蓝宝石石英、虎眼石、鹰眼或猎鹰眼、石英猫眼、带星的或星光石英 。10.玉髓:也叫隐晶质石英 。分子式为sio2 。玉髓的种类包括月光石、绿玉髓、红玛瑙、肉红玉髓、鸡血石、葱绿玉髓、玛瑙、缟玛瑙、碧玉、深绿玉髓、硅孔雀石玉髓、硅化木 。11.石榴石:其晶体与石榴籽的形状、颜色十分相似而得名 。石榴石的一般分子式为r3m2(sio4)3 。石榴石的种类包括铁铝榴石、镁铝榴石、镁铁榴石、锰铝榴石、钙铁榴石、钙铬榴石 。12.锆石:颜色呈红、黄、蓝、紫色等 。分子式为zrsio4 。13.尖晶石:颜色呈黄色、绿色和无色 。分子式为mgal2o4 。尖晶石的种类包括红色尖晶石、红宝石色的尖晶石或红宝石尖晶石、紫色的或类似贵榴石色泽的尖晶石、粉或玫瑰色尖晶石、桔红色尖晶石、蓝色尖晶石、蓝宝石色尖晶石或蓝宝石尖晶石、象变石的尖晶石、黑色尖晶石、铁镁尖晶石或镁铁尖晶石 。14.黄玉:黄玉是铝的氟硅酸盐 , 斜方晶系 。分子式为al2(f , oh)2sio4 。黄玉的种类包括棕黄至黄棕、浅蓝至淡蓝、粉红、无色的、其他品种 。15.碧玺:极为複杂的硼铝硅酸盐 , 其中可含一种或数种以下成分:镁、钠、锂、铁、钾或其他金属 。这些元素比例不同 , 颜色也不同 。碧玺的种类包括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黄和橙色、无色或白色、黑色、杂色宝石、猫眼碧玺、变色石似的碧玺 。16.金绿玉:属尖晶石族矿物 , 铝酸盐类 。主要成分是氧化铝铍 , 属斜方晶系 。分子式为beal2o4 。金绿玉的种类包括变石、猫眼石、变石猫眼宝石及其他一些变种 。17.绿柱石:绿柱石在其纯净状态是无色的;不同的变种之所以有不同的颜色是由于微量金属氧化物的存在 。在存在氧化铬或氧化钒时通常就成了祖母绿 , 而海蓝宝石则是由于氧化亚铁着色而成的 。成为铯绿柱石是由于镁的存在 , 而金绿柱石则是因氧化铁着色而成的 。分子式为:be3al2(sio3)6 。绿柱石的种类包括祖母绿、海蓝宝石、maxixe型绿柱石、金绿柱石、铯绿柱石、其他透明的品种、猫眼绿柱石、星光绿柱石 。18.刚玉:刚玉是一种很普通的矿物 , 除了星光宝石外 , 只有半透明到透明的变种才能叫作宝石 。分子式为al2o3 , 含氧化铬呈红色 , 含钛和氧化铁呈蓝色 , 含氧化铁呈黄色 , 含铬和氧化铁呈橙色 , 含铁和氧化钛呈绿色 , 含铬、钛和氧化铁呈紫色 。刚玉的种类包括红宝石、星光红宝石、蓝宝石、艳色蓝宝石、星光蓝宝石 。19.琥珀:一种有机物质 。它是一种含一些有关松脂的古代树木的石化松脂 。分子式为c40h64o4 。琥珀的种类包括海珀、坑珀、洁珀、块珀、脂珀、浊珀、泡珀、骨珀 。20.珊瑚:是生物成因的另一种宝石原料 。它是珊瑚虫的树枝状钙质骨架随着极细小的海生动物群体增生而形成 。21.煤玉:煤玉是褐煤的一个变种(成分主要是碳 , 并含氢和氧) 。它是由漂木经压实作用而成 , 漂木沉降到海底 , 变成埋藏的细粒淤泥 , 然后转变为硬质页岩 , 称为“煤玉岩” , 煤玉是生物成因的 。煤玉为非晶质 , 在粗糙表面上呈暗淡光泽 , 在磨光面上为玻璃光泽 。22.龟甲:是非晶质的 , 具有油脂光泽至蜡状光泽 , 硬度2.5 。23.合成刚玉:指与有关天然刚玉对比 , 具有基本相同的物理、光学及化学性能的人造材料 。24.合成宝石:指与有关天然宝石对比 , 具有基本相同的物理、光学及化学性能的人造宝石 。合成宝石种类包括合成金红石、钛酸锶、钇铝榴石、轧镓榴石、合成立方锆石、合成蓝宝石、合成尖晶石、合成金红石、合成变石、合成钻石、合成祖母绿、合成欧泊、合成石英 。25.双合石:也称複合石 , 这是一种由两种不同的材料粘结而成的宝石 。双合石的种类是根据粘合时所用的材料性质划分的 。双合石的种类有石榴石与玻璃双合石、祖母绿的代用品、欧泊石代用品、星光蓝宝石代用品、钻石代用品、其他各种仿宝石複合石 。26.玻璃仿製品 。鞭炮焰火鞭炮 , 又称爆竹 。是用多层纸密裹火药 , 接以药引线 , 製成的一种爆炸品 。焰火 , 指烟火剂 , 一般系包扎品 , 内装药剂 , 点燃后烟火喷射 , 呈各种颜色 , 有的还变幻成各种景象 , 分平地小焰火和空中大焰火两类 。本税目徵收範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通常分为13类 , 即喷花类、旋转类、旋转升空类、火箭类、吐珠类、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炮竹类、摩擦炮类、组合烟花类、礼花弹类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 , 鞭炮药引线 , 不按本税目徵收 。汽油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 。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 , 调合而得 。为无色到淡黄色的液体 , 易燃易爆 , 挥发性强 。按生产装置可分为直馏汽油、裂化汽油等类 。经调合后製成各种用途的汽油 。按用途可分为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和工业汽油(溶剂汽油) 。本税目徵收範围包括:车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动汽油 。工业汽油(溶剂汽油)主要作溶剂使用 , 不属本税目徵收範围 。柴油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 。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经脱盐、初馏、催化裂化 , 调合而得 。易燃易爆 , 挥发性低于汽油 。柴油按用途分为轻柴油、重柴油、军用柴油和农用柴油 。本税目徵收範围包括:轻柴油、重柴油、农用柴油、军用轻柴油 。汽车轮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 , 自2014年12月1日起 , 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胎 。本税目徵收範围包括:(一)轻型乘用汽车轮胎;(二)载重及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胎;(三)矿山、建筑等车辆用轮胎;(四)特种车辆用轮胎(指行驶于无路面或雪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五)机车轮胎;(六)各种挂车用轮胎;(七)工程车轮胎;(八)其他机动车轮胎;(九)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汽车轮胎”的徵收範围 。)机车本税目徵收範围包括:(一)轻便机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的两轮机动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 , 自2014年12月1日起 , 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机车消费税 。)(二)机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毫升、空车质量不超过400公斤(带驾驶室的正三轮车及特种车的空车质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三轮机动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 , 自2014年12月1日起 , 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机车消费税 。)1.两轮车:装有一个驱动轮与一个从动轮的机车 。(1)普通车:骑式车架 , 双人座垫 , 轮辋基本直径不小于304毫米 , 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机车 。(2)微型车:坐式或骑式车架 , 单人或双人座垫 , 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毫米 , 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机车 。(3)越野车:骑式车架 , 宽型方向把 , 越野型轮胎 , 剩余垂直轮隙及离地间隙大 , 适应在非公路地区行驶的机车 。(4)普通赛车:骑式车架 , 狭型方向把 , 座垫偏后 , 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 , 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机车 。(5)微型赛车:坐式或骑式车架 , 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毫米 , 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 , 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机车 。(6)越野赛车:具有越野性能 , 装有大功率发动机 , 用于非公路地区比赛车速的一种机车 。(7)特种车:一种经过改装之后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两轮机车 。如开道车 。2.边三轮车:在两轮车的一侧装有边车的三轮机车 。(1)普通边三轮车:具有边三轮车结构 , 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机车 。(2)特种边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 , 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边三轮车 。如警车、消防车 。3.正三轮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和固定车厢的三轮机车 。(1)普通正三轮车:具有正三轮车结构 , 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机车 。如客车、货车 。(2)特种正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 , 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正三轮车 。如容罐车、自卸车、冷藏车 。小汽车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 , 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 。本税目徵收範围包括:(一)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徵收範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 , 即排气量 , 下同<1000毫升);普通轿车(1000毫升≤气缸容量<2200毫升);高级轿车(气缸容量≥2200毫升)及赛车 。(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 。越野车的徵收範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高级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及赛车 。(三)小客车 , 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徵收範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中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 。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等不属于本税目徵收範围 。电池、涂料为促进节能环保 , 经国务院批准 , 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徵收消费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徵收範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属档案) , 在生产、委託加工和进口环节徵收 , 适用税率均为4% 。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徵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徵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 , 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徵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徵消费税 。电池税目徵收範围注释电池 , 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 , 一般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 , 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 , 以及用一个或多个基本功能单元装配成的电池组 。範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一、原电池原电池又称一次电池 , 是按不可以充电设计的电池 。按照电极所含的活性物质分类 , 原电池包括锌原电池、锂原电池和其他原电池 。锌原电池 。以锌做负极的原电池 , 包括锌二氧化锰原电池、硷性锌二氧化锰原电池、锌氧原电池、锌氧化银原电池、锌氧化汞原电池等 。锂原电池 。以锂做负极的原电池 , 包括锂二氧化锰原电池、锂亚硫醯氯原电池、锂二硫化铁原电池、锂二氧化硫原电池、锂氧原电池、锂氟化碳原电池等 。其他原电池 。指锌原电池、锂原电池以外的原电池 。原电池又可分为无汞原电池和含汞原电池 。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01%的原电池为无汞原电池;其他原电池为含汞原电池 。二、蓄电池蓄电池又称二次电池 , 是按可充电、重複使用设计的电池;包括酸性蓄电池、硷性或其他非酸性蓄电池、氧化还原液流蓄电池和其他蓄电池 。酸性蓄电池 。一种含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 , 包括铅蓄电池等 。铅蓄电池 , 指含以稀硫酸为主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 。硷性或其他非酸性蓄电池 。一种含硷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 , 包括金属锂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铁镍蓄电池、锌氧化银蓄电池、硷性锌二氧化锰蓄电池、锌氧蓄电池、锂氧蓄电池等 。氧化还原液流电池 。一种通过正负极电解液中不同价态离子的电化学反应来实现电能和化学能互相转化的储能装置 , 目前主要包括全钒液流电池 。全钒液流电池是通过正负极电解液中不同价态钒离子的电化学反应来实现电能和化学能互相转化的储能装置 。其他蓄电池 。除上述以外的蓄电池 。三、燃料电池燃料电池 , 指通过一个电化学过程 , 将连续供应的反应物和氧化剂的化学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电化学发电装置 。四、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 , 是将太阳光能转换成电能的装置 , 包括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化合物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 , 但不包括用于太阳能发电储能用的蓄电池 。五、其他电池除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以外的电池 。附属档案2:涂料税目徵收範围注释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涂料由主要成膜物质、次要成膜物质等构成 。按主要成膜物质涂料可分为油脂类、天然树脂类、酚醛树脂类、沥青类、醇酸树脂类、氨基树脂类、硝基类、过滤乙烯树脂类、烯类树脂类、丙烯酸酯类树脂类、聚酯树脂类、环氧树脂类、聚氨酯树脂类、元素有机类、橡胶类、纤维素类、其他成膜物类等 。徵收管理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除委託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 ,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 。消费税纳税地点: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 , 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 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除委託个人加工以外 , 由受託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委託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由委託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 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託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 , 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 , 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 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捲菸批发除外);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 , 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税目税率消费税的徵收範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 , 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 , 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 如小轿车、机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 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 , 如护肤护髮品等 。消费税共设定了15个税目 , 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定了13个子目 , 列举了25个徵税项目 。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 , 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 。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 , 最低3% , 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 , 税率由3%下调至1%) 。经国务院批准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 , 甲类香菸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 。另外 , 捲菸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 , 税率为5% , 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2016年版)消费税的税率 , 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 , 即单位税额 。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 , 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 , 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 , 价格差异不大 , 计量单位规範的消费品 , 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 , 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 , 计量单位不规範的消费品 , 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 , 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髮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机车、小汽车等 。一般情况下 , 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 , 但为了更好地保全消费税税基 , 对一些应税消费品如捲菸、白酒 , 则採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徵收形式 。税 目税 率一、烟1.捲菸(1)甲类捲菸(2)乙类捲菸(3)批发环节2.雪茄菸3.菸丝56%加0.003元/支36%加0.003元/支11%+0.005元/支36%30%二、酒及酒精1.白酒2.黄酒3.啤酒(1)甲类啤酒(2)乙类啤酒4.其他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吨250元/吨220元/吨10%三、高档化妆品15%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10%五、鞭炮、焰火15%六、成品油1.汽油2.柴油3.航空煤油4.石脑油5.溶剂油6.润滑油7.燃料油1.52元/升1.2元/升1.2元/升1.52元/升1.52元/升1.52元/升1.2元/升七、机车1.气缸容量250毫升的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上的3%10%八、小汽车1.乘坐用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 , 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2.中轻型商用客车3.超豪华小汽车(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1%3%5%9%12%25%40%5%10%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高档手錶20%十一、游艇10%十二、木製一次性筷子5%十三、实木地板5%十四、涂料4%十五、电池4% 计税依据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採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徵税的应税消费品 , 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 , 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準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 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託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託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託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 ,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 , 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徵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环节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 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 。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 , 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如果受託方是个体经营者 , 委託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 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批发环节在批发环节徵收的消费税仅限于捲菸 , 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 。加征11%的从价税和0.005元/支的从量税 。出口政策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出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託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其它商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不免税也不退税 ;主要作用1.最佳化税制结构 , 完善流转税课税体系2.配合国家户口政策和消费政策 3.筹集资金 , 增加财政收入4.削弱和缓解贫富悬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相关法律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徵收的一种商品税 。它在各国开徵亦较为普遍 , 具有特定的财政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财政部于同年12月25日制定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这两个法律规範性档案 , 对我国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消费税会计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一、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二、企业生产的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在销售时 应当按照应缴消费税额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 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如按规定不予免税或者退税的, 应视同国内销售,按上款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三、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按规定应缴纳 的消费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四、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託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託 方提货时,由受託方代扣代缴税款.受託方按应扣税款金额五、需要缴纳消费税的进口消费品,其缴纳的消费税 应计入该项消费品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商品採购"、"材料採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六、免徵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分别不同情凩进行会计处理:1.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2,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 税后退方法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託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 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 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 , 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 ,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 , 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 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 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 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 , 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除受託方为个人外 , 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委託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 所纳税款準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 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 , 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複合计税(以下简称複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複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 , 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 , 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实行複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第八条委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按照受託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l-比例税率)实行複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託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第九条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实行複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第十条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 ,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第十一条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 , 免徵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 ,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徵收 ,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 , 连同关税一併计征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 , 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 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除受託方为个人外 , 由受託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 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 ,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 , 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 , 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 , 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 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十五条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 , 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十六条消费税的徵收管理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徵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正确认识税种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徵收的一种间接税 , 就其本质而言 , 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 , 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徵收的税 。消费税之“消费” , 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除筹集财政收入外 , 消费税可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 , 调节消费行为 , 促进节能环保 , 正确引导消费需求 , 间接引导投资流向 , 补偿部分商品和消费行为为负的外部性 , 缓解收入分配不公 。税制改革在日前举行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 , 楼继伟表示 ,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 , 在税收制度改革方面 , 要加快营改增改革步伐 , 推进资源税改革 , 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度 ,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 积极稳妥地推进其他税制改革 。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抓手 , 2013年 ,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已经推向全国 , 减轻企业税负约1400亿元 。刘尚希指出 , 营改增在2014年肯定将继续向前推进 。针对其他一些税种的改革 , 刘尚希表示 , 资源税和消费税改革在2014年可能真正启动 。而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改革 , 比如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房产税 , 则需要综合和统一考虑 , 很难说在2014年就能全部改革到位 。对于如何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 , 刘尚希表示 , 最重要的是提高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透明度 。另外 , 地方财政要建立辖区财政责任机制 , 上一级都要监管下一级政府的举债情况 。改革历史1994年 正式建立消费税制度 。2006年 调整消费税徵税範围 。2008年 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 , 并修改消费税条例 。2009年 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 , 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 。除上述重大改革外 , 1994年至今 ,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 对消费税的徵税範围、税率结构和徵收环节都在不断地进行完善和调整 。日本的消费税从1970年代末 , 消费税是日本政治上最受关注的议题 。1978年时任日本首相的大平正芳首次提出“消费税”的构想 。不过由于自民党选举失利 , 所以不得不取消 。1986年 , 中曾根康弘首相改称为“卖上税” , 再次提出这个构想 , 但是不成功 。1988年 , 竹下登首相实现消费税构想 , 并于翌年施行 。导入消费税同时 , 废止“物品税” 。物品税的税率靠物品种类 , 并不是所有的物品被课税的 。但是“消费税”除了土地交易和房地出租以外 , 对所有的物品和服务课统一税率 。1989年4月1日:施行消费税法 , 税率3% 。1997年4月1日:增率5% 。(原本的“消费税”增率4% 。加上新设的“地方消费税”1% 。)日本财务相麻生太郎20日在莫斯科召开的二十国集团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采访人员会上表明 , 希望在今年(2013)10月左右做出消费税增税决定 。他说:“我希望以明年(2014)4月为目标 , 到今年(2013)10月底前给出答案 , 希望可以按计画进行上调 。”麻生指出:“与今年2月上届G20召开时相比 , 日本的经济状况基本没有恶化的部分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明显切实上升 。”他还表示 , “经济状况好转”这一实施增税的前提条件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麻生强调 , 安倍政府的经济政策在此次会议上“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理解” 。对于将于9月份举行的G20首脑会议 , 麻生表示:“日本将着手制定值得信赖的中期财政计画 , 不辜负国际社会的期待 。”共同出席采访人员会的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表示 , 讨论结束大规模量化宽鬆政策的“出口战略”还为时过早 。2014年4月1日:上调消费税 , 税率8% 。据日本共同社报导 ,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2014年11月18日晚召开采访人员会 , 宣布于11月21日解散众院的决定 , 同时还宣布推迟上调消费税率 , 改在18个月以后再施行 。相关新闻2015年1月12日 , 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通知称 ,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 , 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近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电池、涂料徵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 , 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徵收消费税 , 在生产、委託加工和进口环节徵收 , 适用税率均为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