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上有记载的诛九族有几次?九族是指哪些人?( 二 )


有人将“籍其乡”这三个字解释为,将景清乡亲全部处死,是非常武断的,因为“籍”在中国古代有籍没之意,意思就是将个人财产,包括自己和家人收入官中 。相对于籍来说,有四种处理方法,即:籍配,籍没和充军;籍略,籍没和强取;籍死,犯罪被籍没致死;籍产,没收罪犯所有的财产 。根据后面“村里为墟”的说法,这里的“籍”应当是籍配、籍死的意思,但考虑到当时的政治环境,还没有坐稳皇帝宝座的朱棣,应当不会将景清家乡的人屠戮一空,因为这样造成的影响,是无法洗清的,另外参考朱棣所谓“诛十族”的事件,也可以从侧面证明,景清乡亲的结果应当是籍配 。
“诛十族”在中国是一个固定词汇,在一些史料中是方孝孺的独有“待遇”,其间故事不消多说,就是建文帝旧臣方孝孺不肯为朱棣起草诏书,所以招致朱棣愤恨,因此诛灭方孝孺九族之外又加上方孝孺的师门一族 。这个故事听起来惊心动魄,但是细细推敲却满是疑点 。首先《明史》对于方孝孺被“诛十族”的事情没有具体记载,除了将方孝孺“磔死”以外,只有一个大略的关于方孝孺事件前后有数百人被牵连诛杀的说法,并且在方孝孺被千刀万剐之后,还是他门人后辈为他收敛的遗骨,如果真的诛灭了十族,那又何来的收尸人呢?至于在《明史纪事本末》所提到的方孝孺学生廖镛、杜嘉猷被株连的事情也与《旧事例议》所记载相违背,因此诛十族一事,依旧有待商榷 。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唯一一次明确记载有“诛九族”发生的是在隋末,在大业九年隋炀帝征伐高句丽期间,司徒杨素的长子杨玄感起兵反抗杨广,但最后力有不支,被隋军大败后,杨玄感让弟弟杀了自己 。在被隋军获得尸首之后,杨玄感被分尸,悬挂城楼示众,并且“罪及九族” 。一人犯罪,亲族伏法,这对于所有的犯罪分子来说都是在心理上一种禁锢,但随着法律条文逐渐的进步,类似于诛灭九族这样残酷的判例,就变成了刑法中的核弹,取其引而不发的威慑之用 。荀子曾经说过: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 。所以让那些心有不轨的人知道刑法之酷烈,也不失为是一种针对于犯罪行为的预防 。
【史书上有记载的诛九族有几次?九族是指哪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