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范本( 五 )


⑴“三让”原则:
①在监理要求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 , 项目部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②在监理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时 , 项目部意见让位监理意见;
③在监理要求与项目部要求效果一致但做法不同时 , 项目部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
⑵与监理的配合措施
①积极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每周一次生产例会或随时召集的其他会议 , 并保证三位能代表总承包方当场做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 同时确保有关分包负责人参加 。
②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 并随时提交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 。
③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 , 向监理工程师及时提交完整的进度计划 , 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无论监理工程师何时需要 , 保证随时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为保证该进度计划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说明 , 以供监理工程师参考 。
④严格使用按设计要求的品牌、质量、规格的材料 , 并上报监理公司及业主认可后方可进场投入施工 。
⑤在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区段的施工进度不符合批准的进度计划或不符合竣工期限的要求 , 则保证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 , 立即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 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的要求 。
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过程和施工材料、设备 , 接受监理工程师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进行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检查 , 并提供一切便利 。
⑦当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计量时 , 我们保证立即派出一名合格的代表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上述审核或计量 , 并及时提供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 。
⑧确保在总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在现场绝对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挥 , 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 , 并及时答复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关于施工的任何问题 。
3、与设计单位关系的协调
⑴定期向设计方介绍施工情况及采用的施工工艺;
⑵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交与设计有关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 并听取设计方的意见;
⑶定期交换我们对设计内容的意见 , 用我们丰富的施工经验来完善细部节点设计 , 以达到最佳效果;
⑷如遇业主改变使用功能或提高建设标准或采用合理化建议需进行设计变更时 , 我们将积极配合 , 若需部分停工 , 我们及时改变施工部署 , 尽量减少工期损失;
⑸本企业将配置设计人员深入到现场制做施工详图 , 进行节点设计 , 参与施工图纸设计的协调及为二次装修提供设计建议 。
⑹项目部将积极组织分包协同设计人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 完善施工图设计 。
4、与现场各施工队伍和各标段的协调与配合
由于本工程分项工程多、工程量大、标段多 , 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多 , 对现场各施工队伍和各标段配合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本工程质量、进度与安全 , 为此 , 作为工程众多施工队伍中的一个装饰工程施工单位 , 我们将在监理公司的配合下 , 本着精诚合作 , 为业主着想的合作态度在以下几个方面与各施工单位密切配合 , 保证工程顺利完工:
⑴我公司进场后 , 将与现场各施工单位签定配合协议 , 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