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工艺标准手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三 )


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 , 除遵守本标准外 , 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
13、吊装作业时 , 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 , 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 , 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 , 应检查制动器 , 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 , 再平稳吊起 。
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
15、在吊装作业中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6、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 , 安全措施不落实 , 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
第五节 支撑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洞、井的支护工作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工艺、洞室结构尺寸、围岩暴露时间等因素 , 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施工措施 。
2、支撑作业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施工说明书进行 。
3、在施工过程中 , 如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资料不符时 , 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 改变支撑的形式、间距及材料 。
4、采用木支撑时 , 除了山岩压力特别大的地段 , 或岩层可能坍陷处外,应作专门研究 , 慎重处理 , 一般均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
5、支撑构件 , 应尽量在地面加工厂制成成品 , 只有不能确定长度的构件才可在洞内临时加工 。
二、支撑安装时 , 应构成整体并注意下列事项:
1、必须按规定的顺序进行 。
2、各构件应相互挤紧 , 接头与岩壁间应用楔子挤紧 , 用扒钉钉牢 , 顶部应加背板 , 背板的空隙应填实 , 松软岩层中的两壁也应设背板 。
3、背板的材料一般使用厚 5cm 以上的木板 , 或直径在 10cm 以上的板皮、半圆木等 。
4、支柱应放在坚硬平坦的岩石面上 , 如岩层松软 , 应切实嵌入预先挖好柱窝中 , 
柱窝的深度不小于 5~ 10cm 。
5、横梁与主柱须在同一平面上 , 该平面应尽量与隧洞中心垂直 , 许可偏差不得超过 5cm , 支撑中线与隧洞中心线偏差也不得超过 5cm 。
6、各排支撑之间(纵向)应设撑杆或拉杆互相联接 , 以发挥整体作用 。
7、支撑应定期检查 , 至少每旬一次 , 检查结果应正确填写在专门记录本上 , 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 , 必须及时解决 。
8、在断层、裂缝(包括纵横交错的裂缝)、顶侧滴水、岩脉等地段及支洞与正洞相交处 , 支撑应特别予以加固 。
三、更换支撑时应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发现横梁及立柱弯曲、歪斜、腐朽或断裂 , 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修理时必须由安全出口处向内逐步进行;禁止与此相反方向进行 。
2、更换支柱前 , 横梁必须以临时支柱支撑 , 临时支柱应有与主柱相等的强度 , 其位置应不妨碍安装新立柱的空间为原则 。
3、更换支撑作业过程中 , 应有防止岩石坠落的措施 。
4、同时更换相邻支撑的数量 , 不得超过两架以上 。在临时支撑未受力前 , 不得撤除旧支撑 。
四、支撑撤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撤除前 , 应由施工队的技术负责人会同地质人员、设计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 并提出具体撤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