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13 2020( 五 )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
Q14.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若另行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则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应为无效 。当事人应按中标合同各自履行权利义务 。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Q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一方能否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不能 。但是可以要求过错方按照其过程责任的比例赔偿损失 。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
Q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约定工程价款为固定价,一方能否就工程造价提出鉴定申请?
不能 。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Q17.当事人未在一审阶段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的,能否在二审中提出?
申请鉴定属于举证方式之一,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一审阶段未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而在二审阶段提出的,二审时应对其是否“确有必要”进行严格审查 。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 。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