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清官廉士的金钱观:钱多坏自己不做守钱虏( 二 )


行贿如盗窃
明代著名的清官海瑞,以清廉自律,视贪污为仇 。从当教官时起就禁止学生送礼 。他认为做官的“止此柴马,止此俸钱,出此之外,一文一分赃证也” 。明代知县上京朝觐,可以从里甲、杂项摊派几百两至上千两银子,用以进京行贿,故京官皆把朝觐之年视为收租之岁 。海瑞在淳安任上两次进京,只花路费四十八两银子,其他一概裁革,坚决不向上司行贿 。别人以“外官入京有交际”,劝他“要做官不得不如是” 。海瑞正气凛然地说:“充军死罪,宁甘受,安可为此穿窬举动 。”把行贿视为盗窃(穿窬)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