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的三个夫人:结发妻子难耐寂寞曾两次改嫁( 四 )


不去管这则史料的真伪吧,因为《齐东野语》是在宋末写成的,能有这则传闻,至少说明李娃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多少是有几分英武男儿风,且颇有管理才能的一个女人 。但是,也许正因为如此,岳飞才对李娃严加限制,后来就只许她“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了 。呜呼,宋史上少了一位梁红玉般的奇女子,泪奔之……
至于流放日子中的李娃,从绍兴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一年,二十一年间李娃率领岳飞的子女在岭南苦度日月 。他们遭受的是对流放人最为严厉的编管刑,严格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没月到监管人处呈身 。在这样的境遇中,能够“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真是大有王光美的风采 。如果换成刘氏,还不知要怎么样泪奔呢……
当然,李娃除了有这么多美好的品格外,还相当女性化,也就是很有女人味 。通过岳飞的一通训斥,我们可以约略领会到李娃于层层重压下的温婉细腻的女性风采 。
宋朝的衣着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视为稀珍 。当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穷苦百姓没有能力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 。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平民的代名词 。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着绸缎 。有一回,他看到李娃穿着缯帛的衣裳,虽非高等的绫罗,岳飞已经很不高兴,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 。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 。”从此以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 。(《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
这样一个极品女子,真不知道岳飞是几世修来的福气,要是换作刘氏,不知道要泪奔加裸奔多少次了 。可是,和岳飞在一起她真的幸福吗?在岳飞去世后的三十五年中,当她以优雅的姿态笑对人世间至深的黑暗与苦难时,她是否真的无怨无悔?
八卦了这么多,最后再说说宋人对妇女改嫁的看法 。
基本上,在岳飞生活的年代,改嫁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女人自己置下的田产宅第,离婚的时候还可以带走,而且,法律也并不禁止妇女改嫁,虽然也不鼓励 。不过想想,即使到今天,我们的社会也没有鼓励离婚的法律,宋代的法律条文已经可以算宽松了 。至于离婚之后,如果她在前夫家留下一个孩子,又在后夫家生下一个孩子,是可以接受双方的供养的,呵呵,比起明清实在是宽松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