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灭亡后女真文化得到传承( 二 )


民族习俗呈现多样性
元明两代,朝廷对女真实行“随俗而治”或“俾仍旧俗”的政策 。就女真社会制度来说,大略有三:一是“生儿年长即异居”,一旦儿子成年,就娶妻成家,分家另过 。这种个体家庭有的仍依附父、祖家族,从事劳作及其他社会活动;有的则脱离父、祖家族,从原来的村寨、部落乃至部族游离出来,附属于其他村寨、部落乃至部族 。二是世袭制,采取父子袭替或兄终弟及 。各部落酋长是世袭的,朝廷任命的女真官员也相应世袭 。一般说来,由嫡长世袭,而后是次子,再后为兄弟 。三是家内奴隶制,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已普遍使用奴隶劳动,大小酋长皆奴役奴隶,来源主要依靠掳掠辽东汉民和朝鲜边民 。
入明后,随着朝廷的招抚,女真诸部逐渐南迁,兼营农耕、畜牧和渔猎,文化习俗具有兼容并蓄的多元性 。渔猎一直是女真人的传统生业,使他们养成了“喜射猎”的传统习俗,生产和军事组织“牛录”就是从集体围猎演变而来 。畜牧在明代女真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他们放牧马、牛、羊群,弯弓驰射,练就了“善骑射”的本领 。农耕对女真人来说并不陌生,辽代女真人就“喜耕种”,“以耕凿为业” 。随着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南徙并定居辽东“边外”,其农耕经济更有长足发展,海西女真“屋居火食,差与内地同,而户知稼穑,不专以射猎为生”,建州女真“喜耕种,善缉纺,饮食衣服,颇有华风” 。在多种经济类型基础上形成的文化习俗,便于不同民族之间的往来交流 。
在婚嫁方面,女真存在收继婚风俗,“父死娶其妾,兄亡娶其妻” 。婚嫁有纳采纳币之俗,内容大致相同,唯贫富有别而已 。在丧葬方面,土葬与火葬并行,有“烧饭”遗风 。祭祀之礼有“祭天”和“月望祭七星” 。“若有疾病”则“祈祷”,即请萨满跳神 。在女真传统的文化习俗中,发式和服饰是与其他民族相区别的重要标识 。据《三朝北盟会编》载,辽金女真“妇女辫发盘髻,男子辫发垂后……留脑后发,以色丝系之” 。元明女真承袭这一发式,朝鲜人称之为辫发 。辽金女真的服饰,据《大金国志》载:“土产无桑蚕,惟多织布,贵贱以布之粗细为别 。又以化外不毛之地,非皮不可御寒,所以无贫富皆服之 。”为便于骑射,他们的服装多为短襟,紧身窄袖,皆左衽 。这种款式也为元明女真继承和发展 。
形成独特的民族认同
在长期的共同文化沉淀中,女真人形成了自己的民族意识,主要体现在民族认同上 。元明女真怀念故国,一直不忘先辈创建金国的业绩 。元代后期,女真诸部不堪元朝统治者的压迫和奴役,不断进行反抗,有的公开打出“大金子孙”旗号,以复兴故国相号召 。明代弘治十年(1497),斡朵里酋长童所老加茂之子童清礼在朝鲜李朝为官,奉命出使建州,他在与建州卫首领达罕等人交谈时,追述金朝,情不自禁地说:“大金乃我远祖,其强莫盛”,切实表达了女真人的民族认同感情 。
明末建州女真兴起时,首领努尔哈赤也以金朝后裔自居,把自家的姓氏改为爱新觉罗,奉“金”为国号 。《旧满洲档》和《后金檄明万历皇帝文》多处称金朝为“我们金国”、“我们先朝金国”,尊金朝皇帝为先帝 。努尔哈赤之所以一再打出复兴金国的旗号,不是他个人一时的主观意愿,而是要适应元代以来女真复兴的潮流,增强女真民族的内聚力,以实现其统一女真诸部、建立并巩固女真政权“诸申国”的目标 。
【金朝灭亡后女真文化得到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