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时间 温州龙港市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二 )


①驻扎在龙港市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
②龙港市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
③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
④龙港市范围内 , 浙江省或温州市绿叶奖、温州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龙港市(含原苍南县)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子女 。
⑤龙港市范围内 , 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温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
⑥龙港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 , 市政府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子女(本类对象含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全职在龙港工作的温州市ABCDE类人才、“飞地”人才、原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原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企业“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才子女) 。
⑦在龙港市公民办学校任教的温州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龙港市第二层次(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
⑧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 , 经公安部门确认并公示 , 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
⑨龙港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子女 。
优待对象报名时 , 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 , 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 , 持父母身份证明、荣誉证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 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 需另提交侨办或台办证明、现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 , 需另提交相关文件、高级人才证件、居住证明〕 , 于6月29日至30日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世纪大道市行政副中心)2幢512室报名 , 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 统筹的公办学校不含龙港市艺术实验小学 。逾期视同放弃 。
第二批: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 , 尚有余额的 , 依次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 , 额满为止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招生顺序为:
①2020年11月5日前 ,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 。
②2022年5月31日前 ,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或相当于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 而且已经实际入住的:
a.先按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b.再按购房正式合同签订并完成网签、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 但有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
c.再按不动产权或房屋所有权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和他人共同拥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占有份额高于50%的适龄儿童少年;
d.再按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落款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 , 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 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
③其父母于2022年5月31日前 , 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需在施教区范围内 , 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 , 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再招其父母于2022年5月31日前 , 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 , 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 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掌上电力”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无需到供电公司打印电费票据 , 下同) , 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五年及以上(2017年6月1日前连续缴纳至今) , 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并居住五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