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电子版格式( 二 )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1.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等,因其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 在施工中,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双方意见不一而停工,则工期不顺延;
3.工程实施启动后(包含材料采购),如果甲方要求调整变更项目内容,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变更施工费用,而延误的工期均需甲方签证让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4.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负责人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5.工程总工期,按照工作日计算,具体装修开始及竣工要求时间由双方协商认可 。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施工中,除重要隐蔽分项工程需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外,其余均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完成时,双方办理工程5%尾款结算、签订工程验收单和交还房主钥匙 。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在两天内到场验收,逾期视为甲方默认工程质量合格(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应在得到乙方通知的24小时内履行验收义务) 。如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
2)二次装修、翻修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并签订后期维护合同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