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和议简介:宋高宗为什么要急着杀岳飞?( 四 )


岳飞曾说:“文臣不爱财,吾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岳家军能够做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其纪律严明,骁勇善战,在当时诸军中最具战斗力 。在抗金战争中,岳飞的战功与威名远在其他诸将之上 。他也是南渡诸大将中唯一的进攻性将帅,由他统率大军北伐,本来是最有希望恢复中原的 。岳飞一死,恢复就只能成为一种难以兑现的梦想 。一代抗金名将却死于自家君相的毒手,这种自毁长城的行径更激起万世后人对民族英雄扼腕的痛惜与由衷的崇敬 。
岳飞之死与绍兴和议及第二次削兵权错综复杂的纠葛在一起,关于这个问题,笔者曾在《论宋代第二次削兵权》一文,可以参看 。不过,削兵权并非必然要导致岳飞之死,因为当时三大将的兵权确实已经平稳转移到三省、枢密院手里,也并没有任何反侧动乱的迹象,高宗完全可以对他们“保全于始终” 。但高宗与秦桧在议和、削兵权与杀岳飞问题上,是各怀鬼胎,相互利用的 。在秦桧看来,岳飞成为他向金投降的最大障碍,不杀岳飞,难成和议;而从高宗角度看,杀岳飞并非主要为了和议,更重要的是所谓“示逗留之罚与跋扈之诛”,杀鸡儆猴,以便他驾驭诸将,也因为憎恶岳飞“议迎二帝,不专于己”,替自个儿出一口恶气 。在岳飞之死的问题上,高宗、秦桧也都在玩弄“交相用而曲相成”的把戏 。于是,岳飞非死不可 。
绍兴和议是在岳飞被害前一月签署的,这也反证:即便为屈膝求和,高宗也是完全可以不杀岳飞的 。绍兴和议的主要条款是:宋朝皇帝向金朝皇帝称臣;两国疆界东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在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宋朝割让给金朝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县)二州与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之半;宋向金每年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
从当时宋朝立场来看,称臣、割地、纳币,绍兴和议无疑是一个屈辱的条约,更何况当时宋朝在对金战争中还占了上风 。但从另一个角度说,绍兴和议是宋金两国地缘政治达到相对平衡状态的产物,南宋即便在战争中略占上风,也未必就一定在短时间内真能直捣黄龙府,把宋金边境北推到宋辽旧界 。而宋金两国都已不堪连年的战争,绍兴和议是对宋金南北对峙格局的正式确认 。
其后,宋金关系以和平共处为主流,双方虽然也有战争摩擦,但始终没能改变这一基本格局,正是在这一相对稳定的对峙格局下,北方社会经济得到了恢复,南宋则最终完成了社会经济中心南移的历史进程 。从这一意义上说,清代钱大昕以为,宋金和议“以时势论之,未为失算”,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
作为绍兴和议的交换条件,绍兴十二年八月,金朝把宋徽宗的梓宫与宋高宗的生母韦太后归还给南宋,高宗上演了一场“皇太后回銮”的“孝道”戏 。据说,徽宗棺椁里并无尸身,金人只放上了一段朽木,高宗也不敢开棺验尸,他怕再蒙羞辱 。而韦氏在金朝也受尽了臣妾之辱,他被金将完颜宗贤占有达十五年之久,生有二子 。高宗煞费苦心的把自己母亲被俘时年龄从三十八岁增大到四十八岁,就是为了让世人相信五旬老妇绝不可能有那号事,种种传闻只是金人的“诽谤”而已 。
绍兴和议还有一个附带性条件,就是“不许以无罪去首相”,这就剥夺了高宗对秦桧的罢免权,确保其相权的不可动摇 。于是,绍兴和议以后直到秦桧死前,南宋政治空气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窒息和黑暗 。
【绍兴和议简介:宋高宗为什么要急着杀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