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招生时间表 温州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二 )


公办民办学校报名在统一时间、统一平台进行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入学掌上通”进行入学报名 。公办、民办学校可兼报,转公学校限报1所;选报民办学校,最多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市区视为同一招生区域) 。各地对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原则上不得要求超过3个 。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予更改 。
根据办学类型和学生意向,实施分阶段、分批次录取 。公办学校按照“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的原则,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核、分类排序,有序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录取步骤和规则严格执行2020年“公民同招”政策实施以来的制度设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转公学校可仍按原方式招生,具体见有关学校招生简章 。
已被录取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当地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
6、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公平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进一步优化积分入学办法,努力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资源供给不足的,应当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安置制度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集中教育,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
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优待对象,按国家、省、市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 。
7、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信息登记、预约摸底等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以考试成绩、竞赛证书、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提前圈定、选拔学生,严禁通过“竞赛班”“重点班”等诱导报名意向 。对政策优待对象,突出监管重点,按规定落实公示制度 。加强民办学校各招生环节规范化管理,严禁“跳号”递补录取等行为 。学校不得在招生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 。民办学校未经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限制学生报名 。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必须严肃问责,并全部清退违规招录学生 。对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有问题不及时查处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将予以追责 。

附招生时间表 温州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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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办学校各批次补报名及录取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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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咨询、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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