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大清年终密考:皇帝亲自督查地方官( 二 )


很快,这一形式被乾隆帝广泛使用 。乾隆元年(1736)三月, 他首次明确训谕各省督抚:“朕即位之初,各省道府诸员,皆不深知其人 。汝等可将各属员贤否事迹,各折奏前来 。务须秉公甄别,以备朕录用 。”(《清高宗实录》)从此,各省督抚均需对所属道府以上官员进行秘密考核,并及时奏报皇帝,密考制度开始向常规考核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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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新制度的推出和实行,总要经过一个过程,况且因密考不在令典规定,不属于官员固有任内职责,虽然乾隆帝下了谕令,但各省督抚好像尚未完全领会皇帝的意图,开始奏报并不积极 。所以乾隆帝经常在批览某位督抚奏折或某位督抚陛见时,亲自嘱咐一番,要求其对所属官员进行密考 。乾隆三年六月初三,针对署理广东巡抚王謩(mó)在“各保府道贤员自行封奏”一事上的推托,乾隆帝特发上谕:“朕御极之初曾有旨,著各省督抚将属员贤否具折奏闻 。彼时各省督抚皆陈奏一次,乃今并无一人陈奏者……岂必待朕谕旨屡颁而始为遵旨敷陈了事已耶?……似此均当随时奏闻 。”这道上谕,也是乾隆帝首次明确密考应该成为一项制度 。
至乾隆四十九年,因各省提督总兵选任的问题,乾隆帝又于六月初七发出上谕:“嗣后……其两司道府贤否,亦著各该督抚每年陈奏一次 。”(《乾隆朝上谕档》)至此,密考渐成惯例 。即每年年底,各省总督、巡抚要分别将所辖两司(布政使、按察使)以及道、府官员贤否情况形成密考考语,以奏折形式密报皇帝 。
嘉庆二年(1797),嘉庆帝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了年终奏报密考考语清单的具体要求,此后一直到清朝灭亡,密考制度从未间断 。
【揭秘大清年终密考:皇帝亲自督查地方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