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是怎样严惩逃亡士兵的?古代如何处置逃兵( 三 )


“军令如山倒”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里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 , 就是赋予指挥官对于手下将士的生杀大权 , 成文法规的效力在军营居于指挥官军令之下 。因此指挥官有权决定有关逃兵处置的这些法律在军营是否执行 。比如唐朝张仁愿主建三受降城就是一个典型事例 。
和历史上很多著名统帅一样 , 张仁愿是位文官出身、由朝廷监察官员转化而来的边疆统帅 。唐景龙二年(708年)张仁愿率军击破突厥大军 , 追击跨越突厥与唐朝军事分界线的黄河一线 。张仁愿注意到突厥每次入侵都会先在黄河以北的拂云神祠“祭酹求福” , 同时集结兵力、放牧战马 。他向朝廷建议 , 乘这次突厥兵败 , 夺取黄河以北要地 , 在黄河主要渡口处修建三受降城:在原来的拂云祠建中受降城(今内蒙古包头市西) , 以东三百余里地建东受降城(今托克托南、黄河北岸、大黑河东岸) , 以西三百多里建西受降城(今杭锦后旗乌加河北岸、狼山口南) , 作为防御突厥入侵的前哨阵地 。
唐睿宗批准了这个计划 , 下诏当地已服役期满的士卒全部留下筑城 。张仁愿立即着手开工 , 而士兵们心怀不满 , 有两百多名咸阳籍的士兵离队逃亡 。张仁愿下令追捕 , 全部抓获后一齐斩首 。由此士卒们不敢懈怠 , 只能寄希望于尽快完工可以回家 。只花了六十天 , 就筑成三城 。以后又逐渐建立一千八百所烽火台 , 这条边防线有效保障了唐朝北部的边境安全(《旧唐书·张仁愿传》) 。
除了“军令如山倒”外 , 历代也允许指挥官对所部制定规则 。比如明朝以训练精兵出名的戚继光 , 在《练兵实纪》等军事著作里记载了自创的“营规” 。他处置逃兵的办法并非仅仅依靠死刑恫吓 。他主张“详责成” , 所有违犯军法军令的行为都要连坐军官 , 每一单位的士兵都要连保 , 如有逃兵 , 一队中“一半送监” , 其余一半进行缉拿 , 都要革去“月粮” 。一年未抓获的 , 全队发往边防巡哨三年 , 而且全队士兵在抓获逃兵以前只能拿一半兵饷 。同队有士兵揭发的 , 全体不必连坐 , 如果无人揭发 , 就要全队连坐 。这些制度后来大多被清末的湘、淮军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