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专科多少分录取2020 南昌大学专科( 二 )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 ,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 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 , 由学校区别情况 , 予以处理 ,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 , 一经查实 , 学校取消其学籍 。触犯法律的 , 移送有关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 , 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 , 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 回家疗养 , 户口迁回原籍 , 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 , 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 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 , 并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后 , 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 , 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 , 取消入学资格 。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 ,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 , 应当办理请假手续暂缓注册 。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未注册者 , 视为放弃学籍 , 按自动退学处理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指歼册 , 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 , 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
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七条普通专科(高职)专业标准学制为三年 。学生毕业时 , 专科(高职)学历证书记载的学制为三年 。
第八条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延长该生在校学习时间族逗数 , 在校学习年限为三到五年(含休学、留级等) 。
第四章学分与课程
第九条专科(高职)生培养实行学年学分制 。三年制专科学生学习的总学分为120+5学分 。各门课程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习量 。所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 。专科学生可选修本、专科选修课程 , 取得同层次(或高层次)、同类别、同课程相应学分后可充抵专科选修课学分 。
第十条各学院按专业制定培养方案确定该专业具体学分数和学习课程 。专科学生必须按照所属院(系)的教学计划的规定修读指定的课程 。
第十一条学生应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选课 , 办理选课手续 。学生办理选课手续后 , 应该按时上课 , 参加考核 。未办理选课手续 , 擅自听课、考核者 , 其考核成绩不予承认 。
经过审批注册选修的课程不能任意退选 。
第五章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参加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 , 成绩合格者 , 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考核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兆首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 , 并归入本人档案 。
第十三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成绩记载采取百分制(60分为及格)、五级制两种形式 。
五级制记分换为百分制记分时 , 可按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为50分进行折算 。
第十四条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1/3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学生 , 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 , 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 , 该课程取消补考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