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治理的基础是什么?( 八 )


发展中国家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在发达国家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足够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国内减缓行动 。发达国家的支持和发展中国家的减缓行动均应是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证的 。而且,上述所谓“足够”,是指要达到发展中国家能够采取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证的国内减缓行动的程度 。
《巴厘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国际合作执行气候变化适应行动,包括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评估,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灾害和风险分析、管理,以及减灾行动等 。要求加强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研发和转让,包括消除技术转让的障碍、建立有效梁租碧的技术研发和转让机制,加强技术推广应用的途径、合作研发新的技术等 。要求为减排温室气体、适应气候变化即技术转让提供资金和融资 。要求发达国家提供充足的、可型陵预测的、可持续的新的和额外的资金资源,帮助发展中国家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
“巴厘路线图”为下一步气候变化谈判设定了原则内容和时间表 。2008年和2009年的谈判将把原则内容转化为具体法律语 。
由于谈判将涉及各国的实质利益,可以预见将会异常复杂、艰苦和曲折,甚至可能失败 。然而,全世界都对这项谈判寄予厚望,希望谈判能够取得预期的成功,使所有国家从2013年开始都按要求履行具体的减排温室气体的承诺或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