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十个问题及答案 垃圾分类的问题与答案( 二 )


两头习惯,后面建设施 。
去年,易洪志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演说家来了——我们的社区生活”活动时,在现场听到一位市民问:垃圾在前端分类,末端的处理设施跟得上吗?如果跟不上,前端分类的作用势必大打折扣 。
“我们有句话,前端影响末端,末端制约前端 。”易洪志解释说,前端居民积极参与不够,后期的分类处理工作无法开展;同时,终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也会影响前端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他认为,补短板需要在前端两端同时起步 。”
从前端来看,一些垃圾分类推进较早的国家和地区,前期居民参与率和分类投放准确率都不高 。可见,居民垃圾分类的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我国公民也在进行各种尝试 。
比如,我市一些小区聘请专人指导垃圾分类,对正确分类的居民给予一定奖励 。如两江新区翠云街道除了规定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和志愿者外,还设置了监督员、培训员和执法者 。在渝北区冯春新竹社区,居民正确分类垃圾后,卡内积分可兑换牙膏、肥皂等小礼品 。
就末端而言,去年我市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今年分类设施建设重点将向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县倾斜 。荣昌、梁平、潼南、巫溪、酉阳等5个区县年内启动焚烧设施建设,铜梁、秀山、武隆、合川、黔江、綦江、丰都、垫江、奉节等9个区县加快在建焚烧厂建设 。
垃圾处理设施从规划到环评、建设、调试、最终调试,建设周期长也制约了垃圾分类的进度 。“为了更快地推进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可以减少项目审批中不必要的环节 。”易洪志说 。
“我已经把家里的垃圾分类摆放正确,但是看到皮卡车把不同种类的垃圾混在一起 。”有市民反映,个别小区在清运垃圾时存在混装混运的问题 。易洪志说,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市民可以直接向当地城管部门举报,我市城管执法人员也会加强监管 。
垃圾分类责任双向告知到人
在网络问政平台上,有市民提到垃圾分类的责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 。问题是如何把责任落实到人?”
易洪志回答说,目前全市党政一把手都在抓垃圾分类,实行双向通报制度 。在重庆,市长担任城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1个市级责任部门分工推进行业领域分类 。38个区县和万盛经济开发区都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一把手”工程 。
所谓双向通报制度,是指住建部对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并向市长汇报结果;市城管局垃圾分类推进公室对各区县工作进行考核,并将结果通报各区县党政领导 。
网上还有很多舆论认为物业公司不履行职责,垃圾分类不到位 。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明确物业公司是垃圾管理的责任人 。责任人未履行义务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去年,九龙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华严镇大队向重庆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出了全市首张物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执法罚单 。
今年,全市垃圾分类监管执法工作将进入常态化阶段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促进物业公司更好地履行职责 。除了罚款,我们还考虑将垃圾分类纳入企业征,倒逼企业履行管理责任 。”易洪志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