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宋代高薪养廉:历史上真实的包拯是清官吗?( 二 )


其次,宋朝的高薪是建立在强大的经济实力上的,北宋的GDP最高时达到了1.6亿两白银,据说占到了当时世界的80%(这个百分比有争议,但是不会差的太多),北宋的财政总收入是明朝的10倍,南宋是明朝的6倍,如此雄厚的经济基础才能够负担得起政府对士人的高薪 。
第三,宋朝的高薪其实只是针对高、中级别官员的,查阅《宋史-职官志-奉禄制上》可知,底层官员(包括吏)的薪水并不是很高 。因此,也具备了贪腐的原动力 。
第四,宋朝不但重文轻武,而且极力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为了削弱相权,设置参知政事作为副相,我们知道,宰相在隋唐的时候就已经由1个变成了多个(设立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每省设置一正两副三个长官,权利均与宰相相当),到了宋代,又设置参知政事作为副相,那么宰相的数量就越来越多了 。另外,又设立三司使管财政,原来的财政由户部掌管,现在三司使掌管以后,户部并没有取消,因此机构职能重叠,北宋的官员数量由此越来越多,越来越庞杂 。这么多的官员都需要领薪水,这对政府是很大的压力 。以北宋为例,虽然是当时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但是政府财政总收入的80%都用于支付公务员的工资和军事开销上了 。因此老百姓并没有因为国家的富裕而得到实惠 。高薪不仅没有解决吏治问题,反而造成政府沉重的财政负担以及尖锐的阶级矛盾 。
第五,高级别官员的高薪并没有让他们停止通过其他方法挣钱的脚步,包拯这样的清官只是少数,更多的是像蔡京、贾似道这样的官员 。“良吏实寡,赇取如故”,这就是宋朝吏治的真实写照 。
由此看来,宋朝的高薪到底养没养廉,或者说客观上起没起到它应起的作用,这个很值得商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