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小麦跨区机收已经结束了吗?( 二 )


组织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收取的服务费要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跨区作业期间,引进联合收割机作业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在本县范围内设立接待服务站,负责到达本辖区内的联合收割机的接待和服务工作,保障外来机车和机手的安全和利益 。第十四条需要使用联合收割机作业的用户,一律由乡镇、村农机服务组织向县农机管理部门申报用机数量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根据各乡镇、村农机服务组织的需求数量,将引进的联合收割机落实到乡镇、村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上路拦截过境的联合收割机,诱骗、强迫机手进行收割作业 。第十六条引进联合收割机作业的乡镇、村农机服务组织,要做好收割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作业顺序,核实作业面积,协调处理纠纷 。第十七条跨区作业期间,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农机维修及油料、零配件供应等服务工作 。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流动服务车送修、送油、送件到田间地头 。第十八条跨区作业期间,农机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机执法检查,维护作业秩序,搞好安全生产 。严禁无牌无证、牌证不全的联合收割机参加跨区作业 。第二章信息服务和作业合同第十九条各地要建立农机跨区作业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收集和发布联合收割机的需求量、农作物成熟时间、作业收费价格等信息,引导联合收割机有序流动 。第二十条组织联合收割机参加跨区作业前,供需双方要签订跨区作业合同 。跨省的联合收割机作业合同要由供需双方的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签订 。第二十一条跨区作业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联合收割机数量和型号、作业地点、作业面积、作业收费价格、作业时间、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处理等 。第二十二条供需双方签订的作业合同,要做到总量供需平衡,合理确定引进或派出联合收割机的数量 。合同签订后,要分别报上一级农机管理部门备案 。双方要按作业合同约定的条款严格执行,省、地(市)农机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
农机跨区作业什么意思,谁给详细解释一下谢谢
农机跨区作业就是一个市或者一个省的农机,例如收割机等,到另一个市或者省作业,帮助其收割、播种等,比如,每年都有很多江苏的收割机到河南进行收割工作,帮助河南农民朋友收割小麦、水稻等农作物 。农机跨区域作业实质就是农机资源的一种调配,帮助农机资源缺乏的区域进行工作,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种手段 。农机跨区域作业在政策上有支持 。回答完毕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的第二章中介服务组织
第七条鼓励和扶持农机推广站、乡镇农机站、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组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中介服务活动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经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取得跨区作业中介资格后,方可从事跨区作业中介服务 。第八条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跨区作业的法律、法规、政策;(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具有相应的交通、通讯等服务设备和技术服务人员 。第九条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根据市场的需求,可以组建若干跨区作业队,组织联合收割机和驾驶员从事跨区作业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负责统一联系作业任务,保证联合收割机安全转移,及时协调解决作业纠纷,协助做好联合收割机的维修和油料供应等服务 。参加跨区作业队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应服从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和调度 。第十条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应当与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收取的服务费,按照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尚未制定服务费标准的,由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按公平、自愿的原则商定 。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第十一条跨区作业的供需双方应当签订跨区作业合同,合理确定引进或外出联合收割机的数量和作业任务 。跨区作业合同签订后,应当分别报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备案 。跨区作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联合收割机数量和型号、作业地点、作业面积、作业价格、作业时间、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