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横扫六国的秦国军队全都有将军肚?( 二 )


军有千人以上 , “有战而北 , 守而降 , 离地逃”者 , 处如下刑罚:“身戮家残 , 男女公于官” 。“什伍连坐”规定:一伍中有一人逃跑 , 其余四人就要受罚 , 如果能戴罪立功斩敌首级一颗 , 则可免除刑罚 。“百将”、“屯长”率领自己的兵卒在作战时若得不到敌人首级 , “百将”或“屯长”是要被杀头的 , 如果“百将”和他麾下的一百名兵卒或“屯长”和他麾下的五十名兵卒能得到敌人33颗首级 , 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 , “百将”或“屯长”可以升爵一级 。
由此可以看出 , 秦国军队的勇敢既是军功授爵制度催生的 , 也是严刑峻法逼迫出来的 。问题是 , 这样的“勇敢”不仅对敌人残忍 , 对自己人也毫不留情 。据考古发现 , 秦狱吏“喜”用竹简记载了秦军攻打刑丘时发生在部队中的两起案件 。在攻打邢丘的战斗中 , 士兵甲斩首了敌人一个首级 。士兵乙企图杀死士兵甲 , 据首级为己有 , 却被第三个士兵发现 , 图谋不轨的士兵乙当场被捉拿归案 。另外几枚竹简上说:两个士兵为了挣抢一个首级而大动干戈 。勇敢的人以生命冒险 , 不以良心冒险 。
秦军的“勇敢”在一定条件下也极易转化为“怯弱” , 比如由于资源有限 , 无法再实行军功授爵制度 , 比如在强敌面前没有取胜的可能 , 比如敌方有足够的物质诱惑 。秦末黔首造反 , 秦军的战斗意志和不怕死精神几乎荡然无存 , 降将降兵多如牛毛 , 似可诠释之 。利欲熏心支配下的行为 , 不能算作勇敢 , 只能叫做铤而走险;要挟胁迫下发生的行为 , 也不能算作勇敢 , 只能叫做逼上梁山 。因加官晋爵和严刑峻法而产生的勇敢 , 是靠不住的勇敢 , 也不是真正的勇敢 。真正的勇敢应该源于内心 , 目的高尚 , 不为物役 , 不受胁迫 , 不惧强敌 , 不畏困难 , 不怕牺牲 。(王淼之 婉如清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