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交通大学毕业设计工作条例( 二 )


5 第四章 指导教师的要求与责任(第八条至第九条)第八条 指导教师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直接影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选定指导教师时严格遵循以下几点原则:(一)指导教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与高度的责任心 。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二)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上岗前须经过培训,经学院领导小组认定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由于学生多而指导力量不足或学生到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时,学院可以聘请外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承担指导工作,但要有本专业的教师协助指导 。外聘的指导教师须报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不能超过 10 名 。指导教师应确保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一般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第九条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一)确定课题,填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选题表》 。(二)准备资料、落实实习(调研)单位,填写《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三)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课题的目的、性质、内容、原始数据及要求 。(四)指导学生制定实习计划、拟定实习调研提纲、搜集参考资料 。(五)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和填写《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与考核表》,签署意见,作为平时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六)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研究方案或开题报告 。(七)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 。(八)指导学生正确编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撰写毕业论文及其它技术文件 。(九)在毕业设计(论文)最后阶段,按任务书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 。(十) 指导学生做答辩准备,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十一) 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事求是地写出考核评语 。
6 第五章 对学生的要求(第十条至第十一条)第十条 学生要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学生在接到任务书后的2周内,在教师的指导下,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填写《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与考核表》(一式两份) 。(二)在教师的指导下,拟定实习计划、调研提纲,搜集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 。实习(调研)结束后,将实习(调研)报告交指导教师,作为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 。(三)学生应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别人的成果 。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四)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 。(五)答辩结束后,应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成果及时整理、装订,交教研室收存 。第十一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纪律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严格遵守《大连交通大学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 。凡抽查无故三次不到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低一级 。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一周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
7 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第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第十二条 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学院按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共7~11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各答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若干答辩小组,但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设答辩小组长1人 。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答辩委员会名单应于答辩开始前一个月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以学校文件下达并备案 。学校成立校级答辩委员会(按学科或专业大类组建),进行全校抽样答辩、示范答辩和及格答辩 。第十三条 专业答辩委员会应在答辩开始前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预审,确定并公布准予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及其答辩时间和地点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 学院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和审核答辩小组成员;(二)领导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三)主持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答辩工作;(四)主持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二次答辩或及格答辩工作;(五)聘请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指导教师不能兼任被指导学生的评阅人);(六)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七)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最后成绩;(八)组织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九)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总结报告;(十)解决答辩中有争议或其他有关问题 。第十五条 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具体组织答辩工作;(二)评定学生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三)向专业答辩委员会推荐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四)研究解决答辩中有关问题 。第十六条 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要认真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工作,评阅分为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人评阅 。评语应针对课题从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规范性、图纸质量等做具体评价,字数一般在100字左右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认真审查,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质量、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外语水平等,写出评语,提交答辩委员会作为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2、评阅人评阅 。评阅人由答辩委员会聘请 。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评阅,并写出评语并签字,提交答辩委员会作为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二)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设计(论文)送交评阅人评阅 。指导教师与评阅人要在学生答辩前两天,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返还学生 。学生要认真进行答辩准备,拟出自述提纲 。第十七条 学生答辩开始时将设计报告(计算说明书)或论文交答辩小组 。答辩结束后,将全部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成果以及设计报告(计算说明书)或论文装入专用的档案盒内,交给答辩小组或指导教师收存 。第十八条 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30~40分钟,其中学生简要自述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约为15分钟 。第十九条 学生自述主要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目的、任务及要求;设计(论文)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对本课题的评价与展望等 。第二十条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在答辩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在《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卡》上记录 。第二十一条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必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人推荐,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大组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的成绩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成绩的评定由三部分组成,即由指导教师(40%)、评阅人(20%)和答辩小组(40%)分别评定成绩,填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教研室保存备查,一份放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盒中 。第二十三条 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优秀”成绩的一般掌握在15%以内;“良好”成绩的一般掌握在30%左右;“中等”成绩的一般掌握在40%左右;及格及以下一般掌握在15%左右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各答辩小组将初评成绩汇总给答辩委员会审查,最后报教学院长批准,学院办公室公布,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 对以下毕业设计(论文),学院答辩委员会可进行二次答辩:(一)小组答辩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二)小组答辩虽然及格,但可根据教务处的统一安排,抽取部分参加抽样答辩;(三)小组答辩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不能免修、缓修,只能重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