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金英雄岳飞的谥号其实竟是一种刻意贬低( 二 )


但在宋廷的平反告词中,对岳飞之死却写得云山雾罩:“会中原方议于櫜弓,而当路力成于投杼,坐急绛侯之系,莫然内史之灰 。”借用西汉周亚夫之冤狱喻指岳飞之死,实际上承认了这是冤案 。然而,虽然名义上为之平反,却又不肯明言直说 。不过,宋廷对岳飞“近畿礼葬,少酬魏阙之心,故邑追封,更慰辕门之望”,“岂独发幽光于既往,庶几鼓义气于方来 。”
(《金佗续编》卷十三)倒是体现了孝宗的本意 。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经岳飞家属要求,给还了岳飞原有田宅 。淳熙五年(公元1178年),应岳飞之子岳霖的要求,发还了宋高宗写给岳飞的全部“御笔”、“手诏”(秦桧为陷害岳飞,曾从岳家抄走) 。让人不解的是,虽然朝廷恢复并给予岳飞家人种种待遇,却对岳飞冤狱并未进行任何的甄别与复查 。
由此可见,宋孝宗对岳飞冤案的平反昭雪,不仅不够彻底,而且留了尾巴 。比如,在朝廷文告中,涉及岳飞死因,只讲“坐事以殁”;涉及岳案性质,只字不提“冤狱” 。尤应指出的是,孝宗对岳飞冤狱所有的制造者包括秦桧、张俊、万俟卨等人,一概未予追究 。其实,赵昚并非不知岳飞冤情,他在私下接见岳飞之子岳霖时曾明确指出:“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 。”(《金佗编》卷九)
那么,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何在呢?孝宗当政27年,赵构作为太上皇,老而不死,几乎“监督”了赵昚主政的全过程,直到赵昚退位两年前,赵构才一命呜呼 。这对赵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无数事实告诉人们,封建王朝的统治者制造的冤案,决不可能由其本人平反 。在没有改朝换代的情况下,冤假错案的昭雪,往往是在掌权者死去之后,由统治集团的后来人来进行 。赵构作为健在的太上皇,余恩犹存,余威尚在,且朝廷官员大多为其所提拔,在此情况下,赵昚无论如何也不敢推倒重来 。
对岳飞正式追赠赐谥,是在淳熙五年(公元1179年)岁末,即孝宗即位并为岳飞“昭雪”之后的第17年 。赐谥是朝廷大事 。一字之差,寓褒贬,示高低,代表朝廷对官员历史功过的正式评价 。因此,必须由太常寺调查官员之功业,并据此提出赐谥之理由,三省审议后,最后由皇帝审查定夺 。太常寺拟请“谥以忠愍”,被赵昚退回,“令别拟定” 。复议的结果是:“兹按谥法,折冲御侮曰武,布德执义曰穆 。”孝宗同意了这个意见,于是正式宣布岳飞谥号为“武穆” 。(《金佗续编》卷十四)从“忠愍”降为“武穆”,是宋孝宗对岳飞评价的贬低,也使岳飞子孙心绪难平 。平反的不彻底,引起了人们的不满 。岳飞到底是真反还是未反?到底是逆臣还是忠臣?朝廷态度不明确,引起了人们的猜测、疑惑、不满 。这次平反昭雪工作,甚至产生了负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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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84年后终得彻底平反昭雪
随着赵构、秦桧的故去,与岳飞冤案有牵连的许多当事人已不在人世,这为岳飞冤案的昭雪减少了政治与社会阻力 。但与此同时,当时历史的见证者也相继离世,这些“活档案”的消失,从客观上削弱了历史的旁证 。有一个情况需要提及,除掉岳飞后,秦桧独揽大权,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并指派其养子秦熺主编南宋国史编年体的日历和实录,极尽篡改史实之能事 。
秦桧还在史馆中大力安插亲信,秉记事之职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 。(《宋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三朝北盟会编》是研究南宋历史的两部重要典籍,但两书之中关于岳飞的许多记述,却是残缺不全、错漏百出,这也正是秦桧专权期间大兴文字狱,大肆篡改官史、严禁私史的恶果 。这给岳飞之孙岳珂搜集、整理为祖父昭雪的历史资料,造成了巨大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