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杀混杂要制伏

官杀混杂要制伏

官星要纯 , 不要与杀混杂 。 比如甲用辛为正官 , 如年为辛 , 月为酉 , 在时处于死地 , 若杂多反无妨 , 只要没有官星这叫去官留杀 。 若甲日主同时见庚辛金 , 则为官杀混杂 , 若此此生必受伤 。 要走火运制伏七杀方能发福 , 其余依此类推 。

【官杀混杂要制伏】细读子平经典 , 却发现子平之所以重视官杀混杂问题 , 其目的仅仅是为了维护格局的清纯 , 而不是怕身弱了担不起官杀 。 《渊海子平·官杀混杂要制伏》云:“官星要纯不要杂 。 ”《子平举要歌》云:“大凡官星要纯粹 , 正偏杂乱反无情 。 ”《三命通会·论正官》云:“故正官为六格之首 , 止许一位 , 多则不宜……如甲生酉月 , 见卯为冲……庚为混杂 , 须是官星纯一 , 五行和粹 , 方以正官论 。 ”意思很明白 , 是因官星要纯粹 , 才不要杀来混官 , 与身旺身弱无干!七杀也一样 , 《三命通会·论偏官》云:“五行遇月支偏官 , 只许地支一位 , 多则不佳 。 四柱纯杀有制 , 定居一品之尊 。 略见一位正官 , 官杀混杂 , 反贱 。 ”这里强调的也是“纯”则贵 , “杂”则贱 , 并未附加身强身弱的条件!
且看官杀混杂的具体细节问题 。 官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混杂 , 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混杂呢?《三命通会·官杀去留论》说得很清楚:“盖言柱中官星七杀交差 , 月上见官时上见杀 , 或月上见杀时上见官 , 或四柱叠见……又曰:年月日时 , 或有四位官四位杀 , 当以明者用之 , 藏者舍之 , 明见官则存其官 , 明见杀则存其杀 , 宜仔细分别 。
若两停无轻重 , 察其生助向时者用之 , 背时无助者弃之 , 去留不清 , 乃为混杂 。 ”意思就是:在官杀分别居于月干与时干 , 或四柱官杀多透的情况下 , 才属于官杀混杂 。 也就是说 , 当官杀透在年、月两柱时 , 不管其是否“同流共派” , 此时只要时干不透官杀 , 就不以官杀混杂论 。
还有 , 在年月日时有几个官杀时 , 要以透干者(即明者)论 , 透一官则以官论 , 透一杀则以杀论 , 尽管地支有几个官杀而不以混杂论 。 倘若官杀齐透 , 且均有力 , 难分轻重 , 则要看八字是否有字去留 , 或去官留杀 , 或去杀留官 , 即以所留者论 。 若无去留 , 则以混杂论 。
后人将《三命通会》上的这段话编成几句歌诀 , 即:“官杀相连(即年月相连)当论杀 , 杀官混杂各分垣(即年时各分) 。 露杀藏官而论杀 , 藏杀露官只论官 。 留官去杀莫遇杀 , 留杀去官休见官 。 格中唯有忘杀贵 , 杀官俱去不成权 。 ”注意:这里并没有什么杀重了就官从杀 , 官轻了就杀助官 , 身旺不怕官杀混杂之类的说法 。

          再看如何去留的技术问题 。 当官杀混杂时 , 是去官留杀还是去杀留官呢?《三命通会·官杀去留论》云:“凡看去留 , 要详柱中官杀孰重孰轻 , 透干透者易去 , 月支所藏者难去 , 须看伤官食神去官杀之物众而有力 , 方才去得 。 ”意即:去留时 , 要考虑官杀本身的轻重以及食伤克制官杀的力度 。 要去掉根轻又受克合者 , 保留根重而受克轻者 。

          此外 , 还要考虑在官杀逢合的情况下 , 是合官留杀或合杀留官的问题 。 “官杀去留论”接着说:“合杀有二义 , 有合去合来 , 合来是去官留杀 , 合去是去杀留官 。 假令六甲生人 , 透辛正官 , 又透庚七杀 , 是官杀交差 , 柱中却有乙木合庚七杀 , 有丁火克辛官 , 此是去官留杀 。 假令六己生人 , 透出甲正官 , 又透乙七杀 , 是官杀交差 , 柱中却有庚克甲正官 , 来合乙七杀 , 是去官留杀 。 上是羊刃合杀 , 此是伤官合杀 。
      又如甲以辛酉为官 , 庚申为杀 , 若甲申日以申为杀 , 又有酉为官 , 缘申乃水长生之地 , 杀化印生助甲木 , 柱中虽有酉金 , 却有午丁字伤克 , 去官留杀……”方法很简单 , 就是在官杀混杂而又有劫刃合杀的时候 , 只要有伤官克官 , 就都以去官留杀论 。 若无伤官克官 , 有字合杀 , 就都以去杀留官论 。        在日元为阳干时 , 其食神既能去官 , 也能留官;其伤官则只能去官 , 不能留杀 , 必须得有阳刃合 , 才能去官留杀 。 譬如甲日元以辛为官 , 庚为杀 , 若官重杀轻 , 得丙火一位食神克去庚金七杀 , 与辛金正官相合 , 这就叫去杀留官 。 若杀重官轻 , 得丁火伤官 , 克去辛金官星 , 再得乙木劫刃与庚金七杀相合 , 则谓之去官留杀 。        在日元为阴干时 , 其食神只能去杀 , 不能留官;其伤官则既能去官又能留杀 。 即如乙日元以庚为官 , 辛为杀 , 若官重杀轻 , 得一位丁火食神 , 克去辛杀 , 则乙与庚合 , 谓之去杀留官 。 若杀重官轻 , 得丙火伤官 , 克去庚金 , 来合辛金 , 则谓之去官留杀 。       官杀去留用一句话说 , 就是在官格能成立 , 杀格有破坏的情况下 , 就去杀留官 , 反之则去官留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