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2月16日电(彭宁铃)16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近4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前,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刘暖曦赔偿69.6万元。后刘暖曦提出上诉。此次开庭,上诉人刘暖曦及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出庭,刘暖曦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一方代理律师黄乐平出庭。因身体原因,江秋莲本人并未参加庭审。庭审结束后,江秋莲表示,相信青岛中院会做出公正裁判。
【 庭审|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 江母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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