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区可以养拉布拉多吗( 三 )


文章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 , 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 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同时 , 规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今年1月1日 , 泉州市首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 其中对市民养狗的行为也作了一些规定 。其中明确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 , 必须携带《犬类免疫证》 , 佩束犬链(带)、戴嘴套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和呕吐物;如携犬乘坐电梯或走楼梯 , 应避让人流高峰时间 , 并为犬只戴嘴套 , 施行笼装、袋装或怀抱 。对于未清除粪便、遛狗未拴绳的 , 其中第五十三条规定 , “未即时清除粪便的 , 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清除 , 拒不清除的 , 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牵引带的 , 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值得注意的是 , 采访中 , 采访人员还看到有市民养的宠物犬体形较大 。而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饲养烈性犬” 。石狮市城镇建成区属禁养范围 。至于什么“大型犬” , 根据泉州市相关规定 , 其标准为:犬体高(犬只站立时前足底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50厘米或犬体长(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75厘米 , 或体重达30公斤及以上 。有养宠物狗的可以对照下看看 , 自家的宠物狗是否已经“超标”了 , 或者属于明令禁养的烈性犬 。在这方面 , 采访人员关注到 , 泉州此前已经发布通告 , 要求在禁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 , 要在3月19日前自行妥善处理犬只 。逾期未处理的 , 将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 , 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福州市区可以养拉布拉多吗

文章插图
除此之外 , “遛狗不拴绳”等违法行为还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 还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 ,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 , 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 , 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 , 可以减轻责任” 。
在呼吁强化养犬管理 , 规范饲养行为 , 对违法养犬行为依法进行惩处的同时 , 广大市民也希望养犬者能自觉遵守法规 , 文明养犬 , 避免狗伤人事件的发生 。
采访人员 林春凯/文 李荣鑫 郭雅霞/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