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的拉布拉多一夜没回( 二 )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冯某应在5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0万余元 。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虽然打赢了官司,但多多一家并没有及时地收到赔偿 。判决生效后,冯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在多多一岁多的时候,她仍然步伐不稳,走不了几步就要摔倒 。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许婷婷于2018年7月25日向三亚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的法官多次联络被执行人冯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冯某一直逃避执行,就在法院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冯某突然不见了 。
法院认为,冯某的行为属于逃避履行责任,将其纳入了失信黑名单,并作出拘留决定书 。经过调查和蹲守,2018年12月7日,法官们查到了冯某的行踪 。当法官找到冯某时,他正和朋友在一家小饭馆吃饭 。
法院依法查封了冯某的汽车,对冯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行为,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直到这时,冯某才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被家人取保候审后,冯某来到法院将车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并将卖车款现场支付给许婷婷一家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冯某与许婷婷的代理人达成协议,每月还款1000元至2000元,直到全部清偿 。
遛狗不拴绳,疏忽一个小细节,让两家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年幼的多多甚至还有可能留下后遗症,影响她一辈子的生活 。“别怕,它不咬人”真的不如一根牵引绳有用 。
普法时间
Q1:这起案件当中双方有些争执,原告方觉得就是你们的狗没有牵好,冲撞了我们 。被告方觉得,你照看不周、你穿着高跟鞋,这恐怕抱孩子不安全吧?
A1:那么应该说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饲养人和管理人是要承担责任的,这是我们法律规定的原则 。不管你饲养者或者是管理者你有过错也好、没过错也好,你都要承担责任 。除非你能够证明受害者他是故意的或者是有重大的过失,这个才能够减轻或者免除你的责任 。穿高跟鞋对女性来讲是一个很自然而然的事情 。有什么过错,何错之有?我们看不到许婷婷她是故意的,你比方这不是狗撞她,是她去撞狗去了 。我们从这个画面当中,我们没看到这种情况 。她没有什么过错可言 。
Q2:关于孩子的骨折,冯某认为说不定是你们自己不小心让孩子受到了二次伤害,这个说法您怎么看?
A2:他可以做出这种怀疑,要能拿出来(证据) 。(比如)当时撞完了以后到医院,我们确实做了全身的检查,而且医生明确地给你诊断了这个腿是没有问题的 。(他)拿不出证据来 。何况人家医生也讲了,她还要随时观察,那就是说有些东西它可能是显性的,有些东西它是隐性的 。你就不能推卸这个责任 。
Q3:现在很多人喜欢养狗,狗给大家带来很多乐趣,同时也包括猫或者什么其他的宠物 。但是经常会看到一些不文明的现象 。关于这方面,您有什么样的建议?
A3:我觉得首先是从管理部门来讲,它就需要进行社会治理,有关的部门就应该制定相应的规定 。甚至我们一些小区社区也都可以制定一些约束性的这样一些规定,我觉得这是必要的 。对于养宠物的人来讲,你比方说养狗的人,那么你首先你该办证的你得去办证、你该打狂犬疫苗的你得打、你遛的时候你该有牵引绳的你得有 。另外再一个,有的你还要弄一些嘴罩等等这样的一些东西,防止他给别人带来一些伤害 。另外再一个,养宠物一定要看管好,同时也不能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我今天喜欢我养了,明天不喜欢我把它扔了 。那么如果说你管理不好,你养的宠物逃走了或者说你把它丢弃了以后,它又伤了人了或者给别人造成损害了 。对不起,你饲养人和管理人你依然要承担责任 。